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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事故發生後 先要打開車輛危險警告燈(黃燈) 然後在適當距離處 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1.高速公路: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 2.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80公尺處 3.最高速限超過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 4.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30公尺處 (二)撥打110(報警)/119(救護車) 1.使用手機報案 即使遭到鎖定或找不到網路 或尚未插入SIM卡時 只要手機仍位於可使用之網路類型涵蓋範圍內 仍可撥通 112 緊急求救系統 (沒有打過= =) 2.不要傻傻的逕自離開現場 否則可能成為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有無肇事責任 均有義務實施救護 報警處理等事項 如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離去 將可能成為肇事逃逸案件 而加重肇事責任 如現場因遭受暴力威脅而避離者 應至最近之警察機關主動說明 (三)劃記雙方車輛位置 拍照 標繪事故現場 可利用蠟筆 噴漆 尖硬(如石頭 磚塊 鐵器)等 來當為標繪工具 若攜帶相機或照相功能手機 一定記得要拍照(我個人會加個銅板) 1.汽車:描繪汽車的四個車角 並以三角圖示標明車輛行進方向 2.機車:描繪機車兩個輪胎半圓與把手的位置 3.拍照要注意 雙方車子相關位置及雙方車牌要照下來 ps:有好心人士可以在ptt劃一下嗎???? (四)在安全處等待警察前來處理 1.確認事故當事人 避免對方冒充頂替 逃避責任 2.送傷者就醫 3.儘可能將現場概況 地面痕跡 散落物 肇事車輛損壞情形及相關位置 以及傷亡者的情形拍照存證設法尋找目擊證人(旁邊商家) 協助釐清案情 (五)警察來了大約做啥? 1.初步詢問:配合警察說明事故發生經過 若車輛或傷亡之人已被移動過 應該主動告知警察 維護本身權益 2.仗量現場蒐證拍照:現場重要跡證(如煞車痕、刮地痕等) 應請警察注意蒐證 並請其拍照存證 3.繪製現場圖及筆錄:現場(草)圖與筆錄簽章前 應詳細閱讀 若發現筆錄內容有錯誤或遺 漏 必須要求更正 確認無誤後再簽名 ps:像車輛碰撞位置 道路車道線數 路口號誌標誌等(閃黃或閃紅燈)都會影響肇事責任研 判之依據 4.開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現場調查詢問結束 警茶會開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當事人 如果警方未開具聯單 要主動拿 才會知道(對方姓名 電話 車號 三圍 與處理警察的單位 姓名) ps1:如果沒有收集到證據 請警方協助採集事故地點之監視器錄影畫面 還有找尋目擊證人 請求幫忙作證 ps2:如果警察先生勸兩照和解(想摸魚?) 狀況1 若雙方對肇事責任難以確認 又無共識 為確保權益 還是請警方作後續肇事原因研判 不要當場息事和解(請硬起來) 狀況2 若確認對方自承錯誤願賠我方 金額又可接受 當然可和解 -- 明月清天上 今霄照綺筵 家家沾恩澤 萬里淨雲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38.85
beriaura: 03/28 17:15
tbcscottie3:推這篇 03/28 17:30
titus13:有智慧型手機+國泰產險的 可以安裝國泰行車御守app 04/05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