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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fp (紅色羊齒草)》之銘言: : 99,保險,13 臺北地方法院 保德信人壽 : ---------- : 99,保險,117 臺北地方法院 三商美邦人壽、台灣人壽 : ---------- : 我想大家都知道重大疾病保險有多重要,也知道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有多貴 : 要在同一時間(11/5,11/6,11/7)保這麼高額的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 我想就由大家自由心證吧! : 不過,再次強調,你說的對 : 在判例上,的確找不到告知不實的字樣,這是我自由心證… 這當然很令人懷疑 但就證據而言,並沒有違反誠實告知 而該被保險人也不是因為不實告知敗訴的 我看這些判決最在意的點是 如果今天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得癌症的情況下,投保了重疾險或醫療險 過了半年後就醫檢查出癌症腫瘤超過5cm大 顯然已過等待期,那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還是會提出醫學數據主張腫瘤半年內不可能長到這麼大 所以該腫瘤應是在等待期前即已發生而拒賠? 目前看來,保德信、三商美邦、台灣人壽會選擇後者 而台灣的一些法官也會支持後者的論點 記得之前曾經有人問過既往症不賠 那自己是不是應該在投保重疾或醫療險前詳細健康檢查 知道自己有哪些病,買了保險也不會理賠? 當時看到建議都是先投保過等待期再去檢查 但從這些判決來看 答案是不是會不一樣呢? -- 醫療險話術: 同保費雜費額度比其他家低很多的X山實支醫療險 可以安排買雙實支,額度低的缺點就不存在了喔 肉燥飯話術: 別家50元可以買雞腿飯,排骨飯,這家只能買到肉燥飯 但你可以用100元買2碗肉燥飯,份量少又貴的缺點就不存在了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beriaura:知道底線在哪就好了,也沒必要特別去體檢,檢查出更多問 04/24 18:43
beriaura:題反而也會讓投保難度增加@@ 04/24 18:43
beriaura:只要確定是既往症不管知道不知道都可以不賠 04/24 18:43
beriaura:但體檢後反而還會多了告知的問題...... 04/24 18:44
beriaura:告知後就是除外/加費/拒保了 04/24 18:44
beriaura:況且,有些既往症沒那麼容易判定,如果沒除外,這還有的 04/24 18:44
beriaura:談(舉證),但有除外,一切就沒搞頭了 04/24 18:45
hank0624:這個案例 是乳癌..... 04/24 19:54
hank0624:我猜啦 ~ 外表可見 被保人也自知 ...體況 04/24 19:54
hank0624:好~假如是胃癌 04/24 19:55
hank0624:我覺得翻盤機率也是很大的...Y 04/24 19:55
gatten:簽名檔這樣寫似乎只是凸顯你不懂實支實付是什麼東西而已 04/27 09:44
※ 編輯: MrE 來自: 140.117.11.101 (05/12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