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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還在學習的門外漢 簡單看法 ==== 原PO你同事的問題在於 (一)能不能買? (二)會不會賠? (一)能不能買? 保險公司會依照你朋友的小孩 告知事項 病歷 體檢資料等等 來研判 (1)是否有殘留後遺症 (2)是否容易復發 來決定是否承保 所以這邊應無人可以給你正解 (二)會不會賠? 老實說 也無人可以給你正解 訂立保險契約時 請對於要保書上的告知事項 =誠實告知= 但 ==============請勿過度告知=============== 江朝國教授所編著 保險法規彙編一書 在保險法第64條的解說中,有提及這一段內容 [書面詢問]: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說明之範圍,以保險人所提之書面詢問事項為限, 未以書面詢問者縱為重要事項,亦無說明之義務 原諒懶得打字 把師兄的文貼上= = http://Now.to/6uc5 有要聽不專業白話文 我再來嘴砲 ※ 引述《sayesvv2 (豬子)》之銘言: : 公司同事的小孩7年前得了急性白血病,之前有保終身 : 癌症險跟終身醫療險,但是終身癌症的額度已剩不到一半,同事想 : 幫小孩再加買終身癌症險,這情形保險公司會保嗎? : ps:主治醫師有說若治療完5年沒復發就算治癒了~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88335.shtml 依照這個新聞 我可以罵某業務無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