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inghsi:四項? 除了紅字那三個還有哪一項 05/02 01:02
新聞文字稿沒有打完整,第四項是臟器無法移植者
我補回在內文了,感謝提醒
※ 編輯: ottff 來自: 114.37.81.99 (05/02 01:06)
推 newlifecome:請問甚麼樣的情況之下會有濫用的情況? 05/02 10:00
我這邊也把人間福報的新聞貼上來。
我想它的文章對這部份有比較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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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福報-新聞原文:
【本報台北訊】國內葉克膜(體外心肺維生系統)有濫用趨勢,
健保局最近公告,五月一日起,增列四項絕對禁忌症,
包括惡性腫瘤末期、植物人、不可逆的多重器官衰竭,及不可逆的心、肺疾患且不適合移植臟器者。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健保將不給付。
這是國內健保上路以來,首次針對「無效醫療」限縮給付。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表示,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嚴重車禍被葉克膜救回
後,許多家屬把最後一線希望放在「葉醫師」,台灣成為全球使用葉克膜最普遍的國家。
柯文哲以台大經驗為例,一千五百位葉克膜使用患者,
一成已知不會存活,另有兩成變成植物人;
葉克膜急救往往是「醫師表達已盡心力,家屬為了盡孝」,因而遭濫用。
監察委員黃煌雄去年完成「全民健保總體檢」,曾疾呼,
國內接受洗腎、呼吸器及葉克膜治療的病人不到十萬人,
但健保支出一年就超過六百億元,
因此呼籲健保局應仿照英國針對無效醫療進行評估並考慮縮減給付。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長蔡淑鈴指出,
民國九十九年全國有一千一百二十六人接受葉克膜急救,
平均每人醫療費用為八十四萬元,存活率僅三到四成。
因此,健保局修改支付標準,
增列絕對、相對禁忌症 ,如癌症末期或植物人等患者,都不給付;
若患者屬持續進展的退化性全身性疾病,
或有不可控制的感染、出血,則採逐案審查,避免濫用。
蔡淑鈴表示,健保資源需花在刀口上,也希望醫師向病家說真話,
「能救的當然要救,不能救的就要放手」,
否則只是延長病人痛苦的時間,倒不如讓他們善終。
※ 編輯: ottff 來自: 114.37.81.99 (05/02 13:31)
→ Apin:是啦 最好健保局都不要說「只要醫師專業認為有需要」 05/0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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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RIC6666:不能同意的更多 !真的醫生很常被裱 05/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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