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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aze (嵐)》之銘言: : =====前言===== : 我父親是一位水電工人 : 近日因工作因素所以常有蹲跪姿勢的作業姿勢(之前較沒那麼頻繁) : 進而導致被骨科醫生診斷出患有退化性關節炎(左膝) : 關節的軟骨組織因為受損 : 所以會一直產生組織液 : 使得膝關節部分常常有水腫症狀出現 : 醫生建議開刀治療 : 而開刀需住院三日 : 並需要在家療養至少兩個星期 : =====問題===== : 有爬過文但是還是搞不清楚 : 因為我父親的病症應該是屬於勞保局公佈的職業病中的 : 『長期以蹲跪姿勢工作引起之膝關節半月狀軟骨病變』 : 所以除了職災醫療給付外 : 不太清楚是否符合傷病給付的資格 : 請領資格: :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 : 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 和普通傷害不同的是 : 普通傷害的敘述多了一段『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 所以想請教是否有人知道我父親的狀況是否符合? : 還是說只要是在家療養就一定無法符合給付資格?? : 謝謝您的觀看和答覆 基本上勞基法是沒有職業災害的定義 目前的職災的定義都是參考下兩個條例 1.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 2.勞工保險條例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你父親的狀況應該是符合勞工保險條例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三條 被保險人因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者,為職業傷害。 被保險人於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規定適用職業範圍從事工作,而罹患表列疾病,為 職業病。 所以應該是符合傷病給付的資格,至於在傷病期間無法工作的薪資補償 勞保這部份是從第四天開始給付(前三天是雇主須負的責任) 第一年是給付勞保投保薪資的70%,雇主給付30%,而超出勞保投保薪資的部分,雇主 則是給付100% 第二年勞保是給付勞保投保薪資的50%,雇主給付50%,超出勞保投保薪資的部分,雇主 一樣是給付100% 若是過了兩年經醫院審定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殘廢給付標準時,雇主則須給付40 個月的終結補償工資 此外在職災期間雇主不得解雇員工 所以等勞保局認定是職災之後,你父親就可以申請第四天到上班前的薪資補償 至於其他的醫療費用部分則另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3.58
THaze:感謝您的回答!! 05/07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