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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連結: http://goo.gl/QgSZY 工商時報 A15/金融市場 2012/05/10【彭禎伶】   醫療險理賠範圍將剔除「指定醫生」費用,金管會已發文壽險公會 ,要求各公司7月 1日起修改新舊保單,將此項目刪除,且重新釐算費 率,若有顯著差別,舊有保單可能會 提高保額或降低保費。   原本在醫療險的示範條款,明訂被保險人住院時,若有指定醫生的 費用,則醫療險 將會理賠,這項條款已行之多年,幾乎每家壽險公司 舊有的醫療險保單,都有此理賠項 目。但近期衛生署反應,國內醫療 院所早已不能收取指定醫生費用,保險業的保單條款 若還理賠指定醫 生費,可能會誤導消費者;因此保險局5月也去文壽險公會,在醫療 險 示範條款中,刪除指定醫生的理賠項目。   這項新規定7月1日上路,連動利率及生命表調整,一起調整新保單 的費率;舊有保 單則是讓各壽險公司重新精算,當初這項理賠項目占 多少費率比重,若影響重大,則自 保單周年日起,可能以調高保額或 調降費率回饋保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92.45
mcintyre:實際上真的沒再收了嗎?? 05/16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