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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我老婆在5/22發生車禍~~~ 肇事原因是對方闖紅燈~~~他承認了~~筆錄也寫的一清二楚了~~ 但我老婆的的傷勢是鎖骨閉鎖性骨折~~~已經植入鋼板了~~ 但三個月後還得再開一次刀取出~~~所以這三個月一定得在家休養~~ 後續要再休息多久也不知道~~對方是瓦斯行的機車~~有保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我想問的是有關和解及理賠事宜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呢? 總不能等到第二次開刀完都休養完了才提出~~~這樣根本失去保險救急的意義了~~ 請有經驗的版友能幫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4.66
letos:你自己已認為是要救急?那不就是越快越好了嗎? 05/28 23:41
letos:越快談,理論上越可以早拿到理賠金,但越早談,傷勢越不穩定 05/28 23:42
letos:萬一之後的狀況,比當初和對方談時還要慘,那怎辦? 05/28 23:42
letos:在家休養,不是我們認為該在家休養,就可以要求對方賠 05/28 23:45
letos:一樣需要醫生開立診斷書,才比較好談 05/28 23:46
letos:強制險方面,可先去申請理賠,記得詢問醫生,需不需要專人 05/28 23:47
letos:專人照顧,若需要的話,請他開在診斷書上,強制險可賠 05/28 23:47
cocacola1357:強制險兩年內皆可申請,不限次數 05/29 01:12
kim777:有事故三聯單...可以等整個療程結束後再申請 並不會有損失 05/29 16:11
beriaura:如果有三聯單,但三年後才申請… 05/29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