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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在我未成年的時候就有偽造我的簽名讓我當被保險人的習慣, 後來到我成年之後還是繼續這樣做,買了很多儲蓄險。 我現在三十幾歲了,她還是有偽造簽名的習慣, 手上有我的印章(她偷去的)、身分證影本、存摺, 她堅持身為父母有權利擺布子女,不覺得自己未經同意這樣做會有問題。 我想請問, 假如我去保險公司申訴,說那些簽名不是我簽的,這樣她的契約會失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4.44.167
Clons:反正你是被保險人又不是要保人 對你只有好沒有壞阿 06/15 08:55
不是利益的問題,是尊重的問題, 我想讓她知道她這麼做是不合法的。 我不在乎那些錢:(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4.167 (06/15 09:13)
leonado:是可以ㄚ,只是會弄得很難看,連帶業務員也會被處分 06/15 09:22
Leepofeng:可以阿!你媽就是偽造文書阿.... 06/15 09:40
Leepofeng:如果只跟保險公司申訴,保單失效,但你媽不痛不癢 06/15 09:41
為什麼會不痛不癢呢? 意思是說要去報警嗎?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4.167 (06/15 09:48)
A98454:記得偽照文書是公訴罪~~ 所以有人無聊的話可以提告 06/15 10:11
A98454:建議還是跟你媽溝通吧~~ 06/15 10:12
已經溝通很多年了,我也很不想用這麼極端的方式, 可是她真的無法理解子女不是物品... 她吃定我心軟不會去走法律途徑:(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4.167 (06/15 10:15)
Leepofeng:沒有走法律途徑一定不痛不癢的阿! 06/15 10:45
solier:所以要讓你媽又痛又癢就只好報警了.... 06/15 11:24
抱歉題外話問一下.... 如果是你們會怎麼做呢? 對方有偽造簽名習慣而且偷取印章(她還說她也可以去刻,想刻幾個就刻幾個), 除了報警,讓她學到教訓並且不再這麼做以外, 還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讓她知錯而且不再這麼做嗎? 她前年開始有亂花錢的習慣,一下說要買高級進口車一下說要換房子, 其實我最擔心的是她會去用我的名義借錢,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我也不可能一天到晚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吧:(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4.167 (06/15 11:40)
pan1234:報警吧,妳不讓他知道這是不行的,妳也是在害他 06/15 12:46
beriaura:1.你向媽媽提告,只是這樣外面看的人都會亂傳.... 06/15 13:30
beriaura:2.跟媽媽溝通,但似乎效用不大... 06/15 13:30
beriaura:3.像保險公司申述一來媽媽其實也不痛不癢,且手續繁雜 06/15 13:31
beriaura: 也不一定會成功就是了... 06/15 13:31
beriaura:幾乎不管哪種路線都後續效果都有些負面,選擇前謹慎一點 06/15 13:32
imoimo:感謝大家的回應 06/15 19:23
wallace369:你媽會被告偽造文書的罪,有必要跟自己媽媽搞到這樣? 06/15 20:12
wallace369:你媽用你的名字買...那保費誰出?滿期金誰拿? 06/15 20:13
wallace369:之前有遇到保險業務在自己子女小時候投保20年期儲蓄險 06/15 20:13
wallace369:結果子女在18歲時,跟媽媽說滿期金要給他(子女) 06/15 20:14
wallace369:結果媽媽沒有當下答應...想不到子女一起去告媽媽 @@ 06/15 20:15
wallace369:搞到最後...這筆錢就算本來會給,也變不會再給小孩 06/15 20:15
wallace369:但媽媽卻因此被告...搞得媽媽和子女都受傷害 06/15 20:16
wallace369:再想想其他溝通方法吧!! 06/15 20:17
w大謝謝你,別擔心,我不會去告我媽,剛剛看版友回覆才知道是要關三年有嚇到, 我只是想要讓她知道不可以這樣冒用我的身分去變鬼變怪,因為她講不聽才會來問:( 只要可確保她無法繼續冒用我的身分,說真的我不會想花時間在她身上,更別說官司。 我媽買的這個是每年領年金的,如果我跟我弟活越久,我媽就可以一直領下去, 如果我們死了,好像本金可以領回來的樣子.... 現在已經再領了,年金都是匯到她的戶頭。 不好意思文章裡面我沒有說清楚,不過我跟我弟已經跟我父母說清楚了, 不需要留遺產或錢什麼的給我們,希望他們用在自己身上, 因為我跟我弟沒有感受過家庭溫暖,說真的我們不缺錢,也不會肖想父母留錢給我們, 因為真正珍貴的東西我們永遠都得不到了,那不是錢可以取代的。 謝謝大家的回覆:)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4.167 (06/15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