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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   99年度保險上字第9號 臺灣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台上字第2096號 有興趣就看看吧~ ※ 引述《Apin (大明昕的經紀人)》之銘言: : ※ 引述《t0127754 (阿彥)》之銘言: : : 標題: [討論] 騎車"雷殘" 保險怎麼判定是意外? : : 時間: Sat Jul 14 01:28:28 2012 : : 如果哪天我騎車自己因為路滑 或是閃避別人不急而雷殘 : : 那直接跟保險公司說 : : 他就會理賠了嗎? : : -- : : ◆ From: 114.25.76.235 : : 推 crazymin:醫生診斷證明書+收據 就會賠 (如果妳有保對保險的話) 07/14 01:30 : : 推 snowshyang:雷殘受外傷了 是意外押 難道會是疾病嗎@@ 07/14 01:54 : : → kousa:不管你是左摔右跌前撲後倒都可以理賠,前提是你買的是意外險 07/14 02:05 : : → kousa:診斷證明書、收據拿給業務,和業務簡單的簡你發生啥事就OK囉 07/14 02:06 : : 推 yan198277:左摔右跌前撲後倒~這說法好棒~XD~ 07/14 02:13 : : → mcintyre:你是要問哪種險? 07/14 02:16 : : → Apin:重點在於「怎麼讓醫師或保險公司認定是意外」 07/14 07:39 : : → Apin:有瘀血、骨折、破皮 先拍照就對了 07/14 07:39 : : → Apin:有去急診的 急診大多或拍照 07/14 07:39 : : → Apin:直接去門診的 跟醫師講明有需要請保險 07/14 07:40 : : → Apin:最容易出問題的 是沒骨折、沒破皮、沒瘀血 07/14 07:40 : : → Apin:但是韌帶或肌腱扭傷 拉傷 07/14 07:40 : : → Apin:然後就被部分保險公司打槍 要求要寫「挫傷」 07/14 07:41 : : → Apin:更正:有去急診的 急診大多「會」拍照 07/14 07:41 : : → beriaura:現在診所好像也都會拍,為了跟健保請錢的關係 07/14 08:41 : : → knml:要不要請警察來?證明是雷殘 07/14 11:11 : : 推 benito895:駕傷險應該不用上述的那麼多... 07/14 11:35 : : → peter2914:保駕駛人傷害險 擂田要報案才能爆出險 07/14 12:07 : : → takuai:騎車雷殘是疾病嗎? 07/14 15:19 : 我來分享實務 : 60歲大嬸 平日還有在工廠做工 : 自述騎機車被別人撞 倒地時被握把撞倒後腰部 : 來門診時後腰部有些微擦傷 輕微瘀血 : X光顯示沒有任何骨折 但有明顯腰椎退化性關節炎 : (假設甚至做過超音波與核磁共振 內臟及肌肉並無異常) : OK 此病人於門診接受復健治療 : 瘀血很快就退了 破皮也好了 : 後續的復健治療主要為熱敷、電療、腰椎牽引、背肌伸展 : 治療是為了腰椎退化性關節炎 以及後腰椎旁肌肉緊繃 : (PS:撞擊後的疼痛的確可能會造成肌肉緊繃 : 但退化性關節炎也會造成續發性肌肉緊繃) : 其間 病人來復健並不規則 斷斷續續 : (大嬸哀嚎:「阿我小孩要上班 沒空載我來 我又不敢再騎機車」) : 半年後 有某位不認識的人陪同大嬸來門診要求開診斷書 : (那個從來沒看過的人自稱是「親戚」 但天曉得是保險業務還是保險黃牛) : 自稱還沒跟對方和解 要上法庭用的 : 且因為這半年都一直疼痛 沒有辦法工作 想要求肇事者賠償工作損失 : (陌生人台詞:「他們家好可憐喔!孫子還小,媳婦又跑了, : 大嬸的兒子工作才多少薪水,缺了大嬸的這一份薪水差好多啊!」) : 怎麼開診斷書? : 「病名:1. 背部挫傷 2. 腰椎退化性關節炎(以下空白) : 醫囑:病人因上述原因,於民國xx年x月x日至民國xx年x月x日至本院復健部門診就診 : 並接受復健治療,宜持續追蹤治療。(以下空白) 」 : 這是完整開法 合併醫療收據與復健記錄 真的很完整了 : 但如果我是保險公司 一定打槍 : 緊咬「退化性關節炎不是意外」這一點不賠 : 同時 如果你是肇事者 又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 你會願意負擔「工作損失」的賠償? : 僅開「1. 背部挫傷(以下空白)」??? : 站在醫師立場 這根本不合理 : (陌生人:「你還要註明多久不能工作、還要再休養多久 這樣對方才能賠啦!」) : 別再凹我開診斷書了!!! : 以醫學的學理而言 : 跟車禍有關的東西理應好了 恢復了 : 但是 誰有辦法切出一個明確的時間點? : 我都不敢肯定 這樣「刻意簡略的開立診斷書」 : 是否絕對不會涉及「業務偽造文書」??? : 但我確定的是 我有可能因為這張診斷書 被要求上法庭作證 : 可是 如果你是那位大嬸 : 絕對100%的絕對會這麼認為 : 「我以前都沒有背痛啊!這個撞我的年輕人真夭壽!害我不能工作! : 唉呦~ 可憐喔~ 保險公司不賠 醫師又不幫我~」 : 怎麼辦? : 其實 這麼一大篇 我只是想說 : 學理上「意外」跟「疾病」 似乎很好分 : 實務上 不但不簡單 : 有時 就算醫療上分得出來 卻又被牽扯上更多非醫療的部分 : 難開啊~ 難開啊~ : 不知有沒有人是在理賠部門 或是有相關法庭經驗 可以分享的? --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10.148 ※ 編輯: ac0963369126 來自: 114.34.110.148 (07/15 22:02)
oca:你認為這兩則官司說明了些什麼? 07/15 23:05
hank0624:明天再看 我累了 我還要當過路財神... 07/15 23:16
hank0624:台南分院那篇我看了 關鍵在於舉證 07/16 23:36
hank0624:且投保金額 劇烈... 07/16 23:36
hank0624:馬的 我今年投保1800萬意外險 別人會懷疑嗎? XD 07/16 23:37
hank0624:說詞反覆不正常.... 07/16 23:37
hank0624:最高法院那個我也看完了...不合常理 又有病史 07/16 23:42
hank0624:受益人又無法 充分證明 07/16 23:43
hank0624:以上就是我的心得 07/16 23:43
oca:我看完只有一個心得 --> 下次再發生一樣是會上法院 07/16 23:44
oca:所以舉這種例子個人認為沒多大意義 07/16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