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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siresea (右邊的石頭)》之銘言: : ※ 引述《jaye1115 (東洋寶寶)》之銘言: : : 想請教前輩們~~~ : : 如果我保強制險 強制險證上的被保險人和行照上的車主不同~~~~ : : 完全沒有血緣關係(又或有血緣關係)的兩人~!!! : : 如果發生事故 請問一下是否理賠??? : : 還是不管被保險人是誰 只看車牌~~~ : : 只要車牌對 出任何意外都理賠呢?? : :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導!! : 首先要分成兩種狀況 : 1.有沒有親戚關係 : 2.親戚關係夠不夠濃厚 : 如果你跟車主只是朋友關係,出了車禍強制險一樣會賠給受害人保險金 : 但賠完之後特別補償基金會向你追償保險理賠金 : 他賠給受害人多少,你就要還他多少 : 如果跟車主是親戚關係,則必須是四等血親或是三等姻親內才行 : 超出這範圍內,出車禍後特別補償基金一樣會向你追償保險理賠金 : 另外如果是酒後駕車.吸食毒品.故意行為.犯罪行為.無照駕駛.越級駕駛等等 : 就算跟車主是四等血親或是三等姻親內的關係,一樣會被追償 : 有錯的話請更正,感謝~ 我想大家很像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 有投保強制險喔!!! 我用例子來解釋好了 假設車子行照是我爸爸的名字(稱F君) 機車車牌是ABC-123 投保強制險應當是 車牌ABC-123 車主:F君 這樣才有理賠(不用自己負擔,基金會負擔) 但我自己去投保 車牌ABC-123 車主:我 請問一下這樣有理賠嗎?(不用自己負擔) 又或如果我是機車店 這台車賣出去了 原車主是F君 賣給路人甲 行照車主換成路人甲 也有投保強制險 車牌:ABC-123 車主:F君 路人甲跟F君不認識也沒血緣關係 那請問一下這樣有理賠嗎?(不用路人甲跟F君負擔,全部用基金會負擔) 還是怎樣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47.81
Fanton:請參考強制汽車保險法第9條、第6條、第21~23條、第33條 08/13 16:51
Fanton:不知道這些條文是否能解決您的問題? 08/13 16:52
baccat:強制險適用行照去保的...這樣解釋應該比較快吧 08/13 17:36
baccat:而賣掉之後~可以轉讓強制險 一起移轉給新車主 08/13 17:36
baccat:所以不可能發生 一個車牌 兩個車主的問題 08/13 17:37
jaye1115:我就是有客戶這樣子!!機車賣掉三年之後~ 08/13 18:33
jaye1115:結果叫我投保強制險~~結果他忘記車子賣掉了~~~ 08/13 18:33
jaye1115:再叫我投保!!保險業務員跟我說有重複投保才可以退費! 08/13 18:35
jaye1115:但我說車主已經換了 我投保的是前車主!!業務員堅持說 08/13 18:36
jaye1115:有重複投保才可以退保~~我就上網問 真的很不爽!! 08/13 18:36
baccat:好怪@@" 08/13 18:53
minitadpole:我的經驗是,車主名字是我,強制險是我,開車是先生,發 08/13 20:05
minitadpole:生事故,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通通都由保險公司理賠 08/13 20:05
kim777: 本來就是要有重覆投保才有退~~或車子已經報廢...車在就要 08/13 22:08
Fanton:minitadpole: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33條參照.... 08/1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