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intyre (0+9+1+9+2+7+1+1+8+1)
看板Insurance
標題Re: [醫療/意外/癌症] 65歲男保單檢視
時間Mon Aug 27 23:05:39 2012
: ◆ From: 114.34.110.148
: → opium:理賠結果是因門診切除未住院而不理賠 08/21 00:19
: → opium:非常謝謝您! 08/21 00:20
: → ac0963369126:申訴單位傳給你了= = 08/21 00:51
: → beriaura:上一篇有提到,是因為情勢的關係才從住院變門診的 08/21 13:49
: → beriaura:這點可以當作申請理賠的一個點 08/21 13:49
: → beriaura:不過那大多會是在申述的時候使用 08/21 13:50
: → beriaura:畢竟保險公司以條款來做拒賠算是合理的 08/21 13:50
: → ac0963369126:你會想玩33嗎@@ 08/21 16:35
: 推 opium:非常謝謝您!請問什麼是33?是保險條款嗎? 08/21 17:26
: → ac0963369126:哈 我是跟B說啦 保險法第33條 08/22 00:09
一般33用在財產保險上比較多
如車險、火險等等
人身保險難道可以主張~~~
因為當初精算的時候已將XX疾病發生機率列入範圍理賠
現行因為醫療技術進步
反而讓保險公司少賠,如當初需住院現行不需住院,只需門診
因此可要求調降保費?
適用保險法第59條?
或是有人可以提供人身保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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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8.62
※ 編輯: mcintyre 來自: 111.251.18.62 (08/27 23:11)
→ beriaura:為什麼不能@@? 08/27 23:17
→ beriaura:臺灣板橋地方法三重簡易庭民事判決100年度重保險簡字第2 08/27 23:29
→ beriaura:號,但是是敗訴就是了 08/27 23:29
→ mcintyre:TKS~~我來看看 08/27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