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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連結: http://goo.gl/kOzfT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2012.09.03 02:56 pm 桃園一名薛姓男嬰出生後,因為罹患嬰幼兒自閉症在醫院中治療,出院後家屬向保險公司 請求住院給付,但保險公司認為男嬰在醫院中所做的是職能治療,不須整天住在醫院中, 不符合雙方保險契約中的「住院」要件,所以拒絕給付保險金。經家屬向法院求償,台北 地院判決三商美邦人壽敗訴,必須給付30多萬元理賠金。 薛姓男嬰今年7歲,他在4歲時被醫院診斷出患有嬰幼兒自閉症,因此在醫院中接受精神治 療80多天。薛姓男嬰出院後,家屬向保險公司請求住院給付30萬6千多元,但保險公司三 商美邦人壽認為,男嬰在醫院中接受的為職能治療,只有白天8到12小時住在醫院中,其 他時間都返回家中,這與雙方保險契約中簽訂,24小時「住院」的要件不符合,因此拒絕 給付。薛姓家屬提出民事訴訟。 一審法院審結後,判決三商美邦人壽敗訴,必須全額給付,保險公司上訴二審,法院審理 時,保險公司還提出一份中央健保局的公文,指稱「精神科的日間住院治療,相當於定時 的門診治療」,並非保險契約中約定的「住院給付」,所以不願給付。 但法院最後認定,只要病患經過醫師診斷,必須收住入院治療,並辦理好住院手續,就符 合保險契約中的「住院」的定義,因此認為男嬰的狀況確實符合住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68.4
artopll:這種會不會是case by case 換個法官判決又會不同? 09/04 00:04
mcintyre:這已經是N例~~~~所以三商目前學聰明了直接列為除外 09/04 00:05
artopll:XDD 09/04 00:23
ac0963369126:原告的媽媽 .......... 唉唉 09/04 00:27
ainor:CASE BY CASE ~也有的法官是認要過夜 09/04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