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inson:所以受益人寫"法定繼承人" 就不會有遺產稅的問題了 對嗎?09/06 18:10
→ beriaura:超過額度還是會有啊XD09/06 18:12
→ yinson:所以是 有法定繼承人 → 保險給付免稅額 09/06 18:17
→ yinson:沒有定繼承人 → 遺產稅免稅額 (是這樣看嗎@@?)09/06 18:17
這邊其實不止一個問題XD
有法定繼承人 → 保險給付免稅額
這會有以下狀況
1.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or年金保險"屬於"死亡給付部分
如果理賠額度在3000萬以內,免記入基本所得額
但如果超過3000萬,其死亡給付扣除3000萬元以後之"餘額"記入基本所得
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or年金保險"非屬於"死亡給付部分
應全數記入基本所得額,不得扣除3000萬元之免稅額度
至於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這些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
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自無扣除 3,000 萬元免稅額度問題。
-----------------------------------------------------------------------
→ yinson:然後受益人不一定要指定姓名 只要寫"法定繼承人" 即可 @@?09/06 18:18
一般來說買壽險都是有想要留給某人的需求
如果只寫法定繼承人要注意一件事情->一順位中有多人時保險均分
例如:投保一千萬保險,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卻不幸在事故中夫妻都身故,保險金將由子女均分,
若子女也同時身故,則由父母均分,假若父母亦身故,
則由兄弟姐妹均分理賠金,且不列入遺產稅課徵。
是否會分到你想要給的人就不一定了
而且分到最後會有越來越多人可以分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32.210
推 yinson:感謝~ 再請教「人壽保險or年金保險"非屬於"死亡給付部分」 09/06 18:38
→ yinson:這個看不太懂@@? 可以舉例嗎 @@/ 09/06 18:39
最簡單的例子,壽險不只死亡有給付,全殘也有
推 yinson:還有超過3000萬要繳的稅(?) 是納入遺產稅計算或怎麼算? @@/ 09/06 18:41
(遺產總額-遺產免稅額-遺產扣除額)*稅率=應納稅額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32560號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1200萬
(二)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0萬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用具:45萬元以下部分。
(三)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45萬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45萬。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屆滿20歲之年數,
每年加扣45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11萬。
4.殘障扣除額:每人557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45萬元。兄弟姊妹有未滿20歲者,並
按其年齡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
6.喪葬費用扣除額:111萬元。
※ 編輯: beriaura 來自: 118.171.32.210 (09/06 19:00)
→ yinson:阿我看懂了 是納入"基本所得"一起算 ^^" 09/06 19:00
→ yinson:咦? 又不懂了XD 到底是算基本所得還是遺產??? XDDDDDD 09/06 19:03
→ mcintyre:有最低稅負制~~因此不見得一定是3千萬 09/06 19:04
→ mcintyre:另外若納入遺產~~還牽扯到很多民法的如特留分 09/06 19:05
→ yinson:所以是 有繼承人算所得 → 超過免稅額用基本所得稅去算 09/06 19:10
→ yinson:沒有繼承人算遺產 → 超過遺產免稅+扣除額 用遺產稅來算 09/06 19:10
→ beriaura:這樣說好了,最低稅負制是要讓繳納較低之稅負甚至不用繳 09/06 19:13
→ beriaura:稅的公司或高所得個人仍需繳內稅額的一種稅制 09/06 19:14
→ beriaura:一般人其實看最後推文那邊即可,除非節稅用到一定程度 09/06 19:17
→ beriaura:不然其實很難遇到最低稅負制這件事情 09/06 19:18
推 hank0624:沒錯~小心 節稅不成 兩頭課 09/06 19:48
→ yinson:有有有~ 我有去google最低稅賦XD 這個之前沒弄懂 09/06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