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cintyre:日前我聽到某前輩講既往症與已在疾病,是不一樣的事情 09/24 00:43
→ tbcscottie3:想請教差別在哪裡? 09/24 00:45
→ beriaura:講白一點,投保前已發生疾病不賠 09/24 00:46
→ beriaura:至於既往症跟已在疾病的關係這牽扯到醫學學理 09/24 00:46
→ beriaura:基本上只有在個案中才有商量空間 09/24 00:47
→ beriaura:但仍逃不出剛剛所說的,投保前已發生疾病不賠的範圍 09/24 00:47
→ tbcscottie3:與其出事情後在那裏玩文字遊戲 09/24 00:49
→ tbcscottie3:為何不一開始就把告知做好 儘量避免日後有爭議的機會? 09/24 00:49
→ mcintyre:嚴謹講~~不能講投保前已發生疾病不賠 09/24 00:54
→ mcintyre:但若要講給保戶聽懂~~要用B大的講法 09/24 00:55
→ mcintyre:告知有僅限書面詢問為限! 09/24 00:55
→ tbcscottie3:我眼睛應該沒有問題 B不是也講 投保前已發生疾病不賠? 09/24 01:03
→ ac0963369126:不符合=疾病= 保險人就無給付保險金之責@@ 09/24 01:08
→ mcintyre:被保險人於投保前所發生之疾病,保險公司得不給付, 09/24 11:33
→ mcintyre:惟應證明被保險人於投保時仍在該項疾病情況中 09/24 11:34
→ loveistoofar:如果有心臟病 誠實告知 保險公司加費未除外 09/24 12:38
→ loveistoofar:不知道mc跟be覺得該賠不該賠? 09/24 12:39
→ loveistoofar:漏了一段 如果因心臟病發作住院 是否該賠? 09/24 12:40
→ beriaura:以法律上我沒找到要賠的點,但實務上,就算是絕對拒賠的 09/24 13:07
→ beriaura:狀況,保險公司也可以說他開心賠給你而賠 09/24 13:08
→ oca:這個我之前不是有特地發文討論過了嗎? 09/24 13:28
→ oca:太多東西決定權在保險公司手上 整天要業務給承諾真是太idiot 09/24 13:35
→ mcintyre:誰叫客戶不愛聽實話! 09/24 13:38
→ mcintyre:又很多業務說我賣的~~不管什麼樣狀況都有理賠=全險 09/24 13:39
→ mcintyre:我想實務上跟法律上做法不見得一樣,love講的基本上會 09/24 13:45
→ mcintyre:理賠,但是BE講的也是事實,看過某法院判決 09/24 13:45
→ mcintyre:可能要搞清楚已發生跟已發生過,兩者不同的地方 09/24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