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看板Insurance
標題Re: [討論] 中壽金萬利求救
時間Sun Oct 21 21:11:34 2012
那堆拾人牙慧的東西我就全砍了,講白一點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那堆條款根本沒有特別提出來的意義。
※ 引述《ac0963369126 (Allen Iverson)》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中壽金萬利求救
: 時間: Sun Oct 21 20:50:28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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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個簡單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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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智買了一張100萬壽險,每年保險費費2萬塊,繳到第5年之後,就沒錢可以繳了。
:
: 假設,第五年的解約金是6萬
:
: 減額繳清保額是18萬
:
: 展期保險時效是15年
:
: 請問阿智該如何選呢????
:
: A終止契約可以拿回6萬。
:
: B減額繳清可以換到18萬保額直到終身。
:
: C展期保險可以持續100萬的保額,直到15年後結束。
:
: 其實非常簡單
:
: 缺錢的話,就選A。
:
: 缺錢繳保費又需要保障的話,就選C。
:
: 選B的話:
:
: 對於缺錢的人而言,拿不到錢,沒路用。
:
: 對於缺保障的人而言,18萬的保障實在是....
:
:
: 最後一種,缺錢又缺保障的話,終止契約拿回六萬,
:
: 買個一年期壽險或許可以兩個願望同時滿足。
:
: 這樣你大概能理解不要胡亂減額繳清的原因吧!
:
所以對於暫時不缺錢,也不缺保障,但是不想現在面對直接損失,
比較需要把保單長久保留的人呢?
PS:暫時不缺錢指的是該保單的保費確實造成生活負擔,但是一旦免除這筆保費,
經濟上就不成問題,並不需要非拿到解約金才能過活。
你的世界裡面,只有缺錢的、缺保障的才是人嗎?
我對原po的建議也有提到一個前提:現在不急用解約金的話,可以考慮減額繳清。
你,王冠智,把別人的前提『不急用解約金』抹掉,
發個毫無相關的『財政部(74) 臺財融第一八六八四號函』,
接著只挑自己喜歡的狀況解釋解約與展期定期,
然後批評別人的減額繳清建議是『胡亂搞』,
這就是你王冠智風格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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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以為自己在追求真理,但是他們並不知道,
他們其實要的並不是一個「真正的真理」,
而是一個他們自己「認定的真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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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49.115
→ amateratha:原文砍的挺快的,怎麼?ac0963369126,你在躲什麼? 10/21 21:12
→ oca:我猜原po應該不符合 不缺錢+不缺保障 ㄎㄎ 10/21 21:20
→ beriaura:怎樣的人暫時不缺錢,也不缺保障? 10/21 21:20
→ beriaura:那他會上來問該如何處理嗎......? 10/21 21:20
→ amateratha:怎樣的人?就是繳不起保費,但是保費免除後經濟上就沒 10/21 21:22
→ amateratha:問題的人啊?這種人其實才是大宗好嗎? 10/21 21:22
→ ac0963369126:恩 我真的忘記不缺錢 也不缺保障的人@@ 10/21 21:22
→ amateratha:我碰過詢問這類問題的人,最後選減額的比選解約的多, 10/21 21:23
→ amateratha:選展期的還沒碰過,這是我四年來的經驗 10/21 21:23
→ beriaura:減額其實是另類的買完... 10/21 21:23
→ beriaura:只是說這樣看起來比較沒損失,就跟所謂終身還本一樣... 10/21 21:24
特別增加說明暫時不缺錢的狀況,以減少不避要的誤會。
※ 編輯: amateratha 來自: 61.20.136.106 (10/21 22:01)
※ 編輯: amateratha 來自: 61.20.136.106 (10/21 22:01)
→ ac0963369126:#1F5Imsnj 想到這篇 我不太敢相信您四年的經驗 10/22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