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band (聖)
看板Insurance
標題[問題]育嬰留職停薪
時間Mon Nov 12 13:29:12 2012
太太在上個月10/21生小孩
11/12小孩才報戶口
10月份的勞健保有繳
現在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上面的期間是要寫「101/11/1 ~ 102/5/1」嗎?
這樣11月份的勞健保還要繳嗎?
我們是繳全額(公司負擔部份自已出)
之前爬文有看到一項
兩年內媽媽都可以只繳自付額(20%)的部份
請問這項是什麼呢?
另外 健保的部份
我跟太太投保的底薪都一樣
這樣小孩跟誰加保都一樣嗎?
如果跟太太會比較便宜
那太太申請留職停薪了,還能跟在太太那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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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6.105.175
※ 編輯: sanband 來自: 111.246.105.175 (11/12 13:35)
※ 編輯: sanband 來自: 111.246.105.175 (11/12 13:40)
→ baLydia:留職停薪是兩年,津貼才是六個月,所以政府補貼是兩年 11/13 14:30
→ baLydia:留職停薪還是可以加退保,投保金額一樣保費一樣 11/13 14:32
推 arisy:20%就是指自付額部分。政府補助是指公司負擔部分。如果投保 11/13 15:14
→ arisy:薪資兩人都一樣,跟誰加保都無妨。不過太太若申請育嬰留停, 11/13 15:15
→ arisy:保費可遞延三年再繳納。太太申請留停,還是可以跟太太,因為 11/13 15:16
→ arisy:小孩先出生先投保。 11/13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