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moon (殭屍葛格) 看板:
我不知道這樣行不行,參考看看。
1.帳戶是由非乙男帳戶扣款,但其帳戶又非丁女及丙男能掌控,先搞清楚這帳戶
到底是誰的。
2.要保人還在世,雖被保人為甲童,但保單價值所有權人為乙男,所以你解約或
更換要保人都要經過乙男同意,因為其保單屬於乙男之財產。
3.甲童的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均為丁女,乙男亦經法定程序收養甲童,故生父乙
男應已喪失監護權。
4.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或被保人對於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者,其保險契約
失其效力。
5.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
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
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6.既然乙男已經對甲童已失去保險利益,故可根據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以丁
女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名義,用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行使撤銷權中止保險契約。
7.但撤銷後之剩餘保單價值,因是要保人之資產,故其金額將退還要保人乙男。
8.若保單沒有死亡險,則無法行使撤銷權。並建議留下之前所買的醫療險,因為
對你完全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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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46.129
※ 編輯: jasonmoon 來自: 123.192.46.129 (11/20 01:18)
推 awanderer:這個討論串討論到現在的"撤銷",都應該改成終止 11/20 06:33
→ beriaura:第四條有點問題,喪失監護權應該不等於無保險利益 11/20 12:48
→ beriaura:而不管有無喪失保險利益,都是可用105的 11/20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