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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附加在我公司團保 內容是意外險跟住院一天一千塊這種簡單的醫療險 問題在保險之前 疾病告知勾選部份 我跟業務員說 我爸媽沒有特別嚴重疾病 但老人家嘛 總有一些小毛病(血糖高等) 營業員當初跟我說 那就勾選沒有 反正團保人數那麼多 不會有人查 在保險成立後 約三個月後 我媽因為某個小疾病開刀 住院兩天 這個疾病我媽之前沒有病史 現在新的一年度要繳費續約 卻被營業員說 公司在審查我媽之前開刀理賠時 發現他有一些看病(其他病)的紀錄 並且未告知 所以不可以續約 我想請問保險公司這樣合理嗎? 何況現在都過了四個月 理賠也沒有下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51.51
beriaura:1.投保前不實告知解約合理 03/06 22:25
beriaura:2.不實告知部分跟申請理賠部分無關,不賠不合理 03/06 22:25
beriaura:整件事情最不合理的是當初的業務員... 03/06 22:25
beriaura:如果告知沒有影響,那為什麼不講? 03/06 22:26
beriaura:一般來說,血糖偏高不少保險公司大多會拒保 03/06 22:26
owenx:血糖高一點和高很多可是小毛病和準糖尿病的差別啊.... 03/07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