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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騎車時,不慎與人發生擦撞 對方是轎車(有保強制險+第三人) 我方是機車(只有強制險) 雙方車子皆有損傷,我方有外傷(就醫),對方人沒事。 當下有請警察來,有拿到三聯單。 尚未申請初判表,肇事責任可能是五五(猜測) 請問這種情況下須要通知我方的保險公司嗎? 我的想法是: 保險是賠償對方的,我方只有強制險(賠償對方醫療行為) 但是,對方沒有醫療行為,所以不用通知。 財損部分,看雙方和解內容。若需賠償,須由我們自己出錢。 請問大家此想法有錯誤嗎? 請不吝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2.102.104
tw00383279:還是告知自己的保險公司,很難判定 幾週內是否有內出血 04/10 22:50
tw00383279:有時候可能沒外傷 但是內出血... 04/10 22:51
tw00383279:對方身故的話...你沒告知的風險@@ 不好吧 04/10 22:52
solier:你的認知是對的 加保個第三人吧 04/11 11:42
kim777:還是要報出險~~你有受傷請對方幫忙報~至於之後合解看你 04/11 21:00
Nicemaker:只有強制險不用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 04/12 00:24
Nicemaker:對方直接去理賠就可以了.. 04/12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