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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後有發現一個相關文,但因為情況有點不同所以想再請問一下大家。 親友之前因為手術住院和初次罹癌(開刀後才確認是癌症)向團保(南山)申請理賠,手術住 院的部分已經下來,但癌症的理賠申請,對方要求填具兩份同意查詢聲明書(一份是給特 定醫院,另一份沒有特定對象)和一份健保局提供資料申請書 雖然我們知道保險公司有借調資料的權利,但還是覺得這樣很沒隱私權 尤其是通用同意查詢聲明書(有版友說大部分醫院不會採用,是嗎?)和健保局提供資料申 請書,提供給他們真的沒問題嗎? 另外,聲明書裡面有欄是要填寫病名的,保險公司是說可以由他們填就好,但還是覺得自 己填比較好,ex.乳癌,寫乳房相關疾病OK嗎? 以上希望有經驗或知道的版友給一些意見了,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52.131
papa1120:擔心的話還是建議自己填寫相關病歷 04/12 10:12
papa1120:名稱 04/12 10:12
beriaura:病名可以自己填寫,只是之後資料不足就在調閱一次罷了 04/12 10:43
beriaura:保險公司理賠/投保時本來就權利跟義務去調閱資料 04/12 10:43
beriaura:當初簽保單時上面還直接寫了同意調閱更大範圍的資料呢 04/12 10:44
ihakkanet:飯為醫院診斷書所寫的病名即可 04/12 12:41
vaporvapor:謝謝大家的意見 04/12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