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cc12011126 (我不會接水球,別丟我阿!)》之銘言: : 請教各位版友一個商品條款問題, : 我以南山網站上的旅遊平安保險的條款為例, : https://www.nanshanlife.com.tw/promotion/travel/pdf/pa117.pdf : -->變短http://ppt.cc/z66n : 第一條: :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 Q1: 是否有實務案例來證明保險公司佛心來也 通常這是給第三方的法官/評議人員這種第三方的評議人員使用的 因此除非是評議前就理賠,否則大多不是保險公司佛心來著 但多數小金額的理賠保險公司佛心的機會很高 畢竟評議/走法院也是有相關成本的 有時直接理賠的成本較小時,也會讓保險公司直接理賠 : 第四條: : 如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該交通工具之預定抵 : 達時刻係在本契約的保險期間內,因故延遲抵達而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者, : 本保險單自動延長有效期限至被保險人終止乘客身分時為止,但延長之期限 : 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Q2: 何謂"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是否是有登記合法的客運即可, : 還是說有什麼簡易判斷方式可做查詢。我只知道捷運、高鐵、與台鐵。 其實一般有在營運用的交通工具大多會有這類證照 但少數像之前的台糖小火車則無->http://ppt.cc/T2YY 該證照是由交通部核發的,因此相關資訊可到交通部查詢 : Q3:條文提到非人為情況下,不得超過24小時,那下列假設是否理賠 : 假設1: 若意外發生超過24小時才被發現(乘客都陣亡,無法證明是否於24小時內發生) 原文指的是保單保障時間內預計搭車但因班車延誤時,保障會往後延遲最高24小時 而非事情發生後是否知曉的時間點 至於一般這類須知曉的理賠大多都是以知曉後開始起算時間而非發生時 : 假設2: 原交通工具故障,公司臨時加派交通工具承載旅客(無發車起訖時間), : 然後發生意 先看是否在24小時內發車, 但如果是特殊狀況延遲超過24HR,那或許有討論空間 一般確實滿少見可以延後這麼久的 : 假設3: 延伸假設2情況,原交通工具故障,乘客在更換交通工具的"過程"發生意外陣亡 : 這算是一般意外處理,還是搭載大眾運輸工具身故理賠? : 大家不知還記得否,捷運文湖線承經故障,讓乘客走下捷運鐵軌, : 若這過程乘客不小心摔下去而掛點要怎麼辦。 24hr內發生的話仍在旅平險保障期間內 不負責猜測一下,你要問的應該是是否算進大眾交通工具的增額理賠範圍吧? 而這個就須看條款如何定義了 但恰好這張南山旅平險並無大眾交通工具的增額理賠,因此以常見的華南做舉例 ->一、被保險人因搭乘或上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遭受意外傷害事故。 這種寫法在上下途中發生意外是包含的 : 第五條與第七條: :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or殘障者, :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 Q4: 直接陣亡理賠沒問題,但拖到幾個月才掛點,是不是先根據第七條理賠殘障金額 : 然後180日內掛掉,再把剩餘的保障理賠。 在該條款下方有補充說明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殘廢/死亡者, 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殘廢/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 第十條:除外責任 :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Q5: 這幾天米國的恐怖攻擊算不算除外項目? 這是很有趣的部分 恐怖攻擊以你給的條款來說不算是除外的 在當初911事件後,因死傷太多人,再保險公司要求需將恐怖攻擊列為除外範圍 因此出現了這則新聞->http://ppt.cc/La-e 但各家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不同 南山是用除外批住的方式->http://ppt.cc/k9zz : 再來是海外突發疾病附加條款 : 第二條: 名詞定義 : 一、中華民國境外: : 係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外,非由中華民國政府所管轄之範圍。 : Q6: 這裡的管轄是否包含全部"海"、"陸"、"空"領地,那釣魚台or南海群島是否也是? 這個...釣魚台到底是不是台灣的,我想這問題太深澳了 : 二、突發疾病: : 係指被保險人於中華民國境外需即時在醫院或診所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 : 且於本附加條款生效前一百八十日以內未曾接受診療者。 : Q7: 若出國前因感冒咳嗽就醫,2周後病好了出國去玩,結果又因咳嗽引發疾病需就醫 : 這樣能理賠否? 問題中有說,"病好了"-->可賠 感冒的病名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發炎) 但每次感冒的原因大多不盡相同 一般來講,所謂的同一個疾病指的是同一個病因而非同一個疾病名稱 : 先跟各位說聲謝謝, : 因表達能力不好,可能有些問題邏輯怪怪的, : 請版友多多包涵指教。 這邊提倡一個觀念,一般保險規劃時都會(也應該會)把意外險額度做夠 因此,客戶在詢問旅遊時是否還需要加買旅平險時,個人大多會說不用 其實一般國內旅平險就只是個意外險, 在原本保障就已經足夠的狀況下當然也不需要了 但國外考量海外突發疾病跟不便險問題確實會有其需要性 只是除少數保險公司外, 多數保險公司大多都以旅平險意外保障額度來限制突發疾病額度反而造成投保上的困擾 以上如有哪裡有誤,就請版友包含 & 糾正一下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44.172
ihakkanet:聯邦理財白金卡有1000萬海外全程傷害險及100萬傷害醫療 04/20 20:54
ccc12011126:謝謝b大,的確比較在意"海外"突發疾病與醫療保障需求. 04/20 23:03
ccc12011126:也謝謝1F,我去研究一下聯邦白金卡,剛好想換張信用卡 04/20 23:06
beriaura:單純要買高海外突發可去看看美亞產的 04/20 23:51
beriaura:意外險200萬就可買到200萬海外突發的額度 04/20 23:51
ihakkanet:這張要年費妳可以找免年費的卡 04/21 00:35
ihakkanet:南山人壽信用卡刷機票或團費全程旅平1500+75萬傷害實支 04/21 11:41
ihakkanet:只限十天內的全程旅平哦 04/21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