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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這邊大辣辣推一下清流 XDD 然後偷渡我想問的問題 ※ 引述《beriaura (beriaura)》之銘言: : ※ 引述《freeread (免費讀)》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 : 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有分為強制險附加的 及 第三責任險附加的 : : 若車主名字是媽咪 實際駕駛人是女兒 : : 那麼 : : 在投保上述兩種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時 是否須將女兒的名字特別列名在保單上 : : 這樣發生單一事故或與車相碰撞時 : : 駕駛人(即女兒)才能獲得理賠? : 在一片聲浪中,我要當清流! : 保險的原則->保障被保險人,但實際處理上會有些問題,因有時使用者不只一個 : 汽車保險簡單來說可分四類,因此也以此說明可獲得保障的人 : 一、強制險 : 1.列名被保險人。 : 2.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 二、第三責任險 : 1.列名被保險人。 : 2.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家屬。 比較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 發現一個有趣的差別 就是 親人偷開車的話 強制險不賠 但第三人責任險會賠?? 但第三人責任險的條款 不是常會寫明 理賠金額應先扣除強制險理賠金額後的不足額嗎? 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用 [因為強制險不賠] 這一項 來要求 [強制險賠償"後"才能啟動第三人責任險 所以第三人責任險也不賠]? (個人猜測是不可以 頂多就是扣除200萬額度就是了 比如說 肇事者該理賠300萬 雖說強制險不賠 但第三人可以理賠100萬 這樣) : 3.列名被保險人之僱佣的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 4.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及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 --------------------------以下額外補充------------------------ : 三、車體險 : 1.列名被保險人。 : 2.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同居家屬、四親血親及三等姻親。 : 3.列名被保險人所作僱佣的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 這邊很有趣 車主借車給朋友開 朋友發生車撞車事件 一般情況下是不賠的 但如果車主表示 [開車的人是幫我去便利商店買飲料 我同時請他喝一杯] 是否符合 [用一杯飲料雇用朋友為駕駛人] ??? : 四、竊盜險->無此定義 : 因此,你們還有親屬關係或他也許可你使用,那就沒理賠問題 -- 生氣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抱怨就是無法適切地表達出自己 知足 感恩 善解 包容 微笑最好的化妝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04.158
beriaura:問題1.要保人同意使用可解 04/26 10:14
beriaura:那種什麼夫妻吵架離異,先生剛好還在開太太名下車出事 04/26 10:14
beriaura:可能就有賴專人分享理賠案例了 04/26 10:14
beriaura:問題2 04/26 10:17
beriaura: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僱傭關係證明如薪資證明、在職證明.等 04/26 10:17
beriaura:否則保險公司依車體險條款中不保及追償事項說明 04/26 10:17
beriaura:在賠付後向朋友提出追償 04/26 10:18
beriaura:另外一提,假如怕使用車子的人數太多,可能有漏掉問題 04/26 10:35
beriaura:有種東西叫做車體檢附加免追償條款 04/26 10:35
beriaura:節錄該條款重點 04/26 10:35
beriaura:同意因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之 04/26 10:36
beriaura: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04/26 10:36
Dix123:問題2非常讚XDDDD 04/26 10:38
Apin:1. 的意思 舉例說 兄弟鬩牆 兄偷開弟車 結果撞到人 04/26 11:27
Apin:結果哥哥撞到人後 弟弟堅持車子是被偷開的 04/26 11:29
Apin:2. 的部分 免追償是一個方式 但我就沒保 04/26 11:29
Apin:因為一年借車給朋友開不到一次 04/26 11:29
Apin:最需要保的是男女朋友之間會互相借車開的吧~ 04/26 11:30
beriaura:男女朋友那種可以透過列名的方式解決 04/26 22:03
beriaura:另外關於問題一有個盲點,其實不管怎樣強制險仍是理賠 04/26 22:03
beriaura:但後續會再向當事者追償, 04/26 22:04
beriaura:因此不會有那種強制險無啟動所以第三人不啟動的說法才對 04/26 22:04
Apin:也是 感謝提醒盲點 ^^ 04/27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