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epofeng:未考量(準)客戶之保險需求,而假借節稅、基金、存款 04/26 23:58
→ Leepofeng:等其他名義為招攬之訴求 04/26 23:58
→ baccat:他哪來叫節稅了阿 10%遺產稅不照樣繳 只是創造出稅源而已 04/26 23:59
→ Leepofeng:規劃遺產稅沒有觸犯「業務員招攬不實」嗎? 04/26 23:59
業務員管理準則
第20條
五、對要保人、被保險人或第三人以誇大不實之宣傳、
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方法為招攬者。
版上常教的第二年減額繳清 就符合了!! 所以咧?
十三、以不同保險契約內容作不公平或不完全之比較,
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其他公司營業、信譽者。
比較商品 這是符合這一項!! 所以咧?
光這兩項 版上就一堆了
各家規範細項 就省略了~~
→ baccat:這樣叫違法??~~那訂每戶三千萬保險身故金免稅 幹嘛? 04/27 00:00
→ baccat:所以意思是 我用詞太簡白嗎? 可惜我現在沒在銷售阿 04/27 00:00
噓 oca:baccat 這篇文章有在為誰規劃 有要銷售給誰嗎? 04/27 00:01
→ baccat:講太專業 聽不懂 講太直白 挑語病~~所以咧? 04/27 00:01
→ oca:現在反正只要是業務發言就直接幫他蓋上"招攬"大帽就對了嗎? 04/27 00:01
→ baccat:難道討論現在也要符合業務員準則就是了~~那版上不就全都要 04/27 00:01
→ baccat:抓了??~~比較商品~~違反業務員準則!! 實支實付比假的? 04/27 00:01
→ baccat:全抓起來啊!!! 想放什麼鬼大招啊!!! 04/27 00:02
→ Leepofeng:我沒有要戰,我只是想請教,兩位這麼兇? 04/27 00:02
→ baccat:版主!! 保險版是這樣管的?? 爬文吧 一堆可以抓 04/27 00:02
→ oca:那些在保戶保單文章下面討論哪些險該刪哪些該留 04/27 00:02
→ baccat:回覆客戶的 剛好都完全符合違反業務員準則 04/27 00:02
→ oca:可以當做不當比較 也通通抓去投訴嗎? 04/27 00:02
→ baccat:請把那些人抓一抓~~還是需要我幫您通報? 我很樂意 04/27 00:03
→ oca:請教什麼?先請問你頭兩句推文到底想表達些什麼說清楚可以嗎? 04/27 00:03
→ baccat:不要想搞我~~這部分我比您還謹慎!!! 04/27 00:03
→ Leepofeng:可以啊 04/27 00:04
→ Leepofeng:我想知道的是透過保險規劃遺產,有沒有違反那一條? 04/27 00:06
1.沒有銷售行為 沒有對相
2.沒有以節稅為訴求 因為10%一樣要繳
3.創造稅源 善用保險法規定之每戶三千萬免稅額
4.這應該不算"未考量"吧
※ 編輯: baccat 來自: 112.105.238.107 (04/27 00:13)
→ oca:沒研究耶 或許有 或許沒有 有或沒有違反的話所以呢? 04/27 00:08
→ Leepofeng:如果違反的話,那麼這樣規劃就有問題 04/27 00:11
→ Leepofeng:那麼MrE說的要斟酌,其實就沒什麼問題 04/27 00:12
→ oca:所以本篇是規劃文?還是廣告文? 04/27 00:12
→ beriaura:炒這個沒意義,我只能說,以金管會的處理方式而言 04/27 00:12
→ beriaura:只要你公開說明保險幾乎都有事情 04/27 00:13
→ Leepofeng:都不是阿! 04/27 00:13
→ Leepofeng:這篇不是要討論:說規劃遺產稅部分 可不可行? 04/27 00:13
白話點回您
這篇新聞 有問題的是在保險給付?? 還是在國稅局認定課稅?
國稅局的認定標準:
『投保特徵判斷是否有隱匿資產逃稅動機,依據實質課稅原則,保
險價值準備金或身故理賠金會須計入遺產。』
所以這篇有問題的是在哪裡?? 商品 還是稅?
不要又模糊焦點了好嗎!!
→ oca:規劃遺產稅要考量的東西何其多 就像我和他劃的重點完全不同 04/27 00:14
*[1;31m→ *[33moca*[m*[33m:那請問 MrE 整篇文章只挑某些重點強調 然後衍申那種結論
*[1;31m→ *[33mLeepofeng*[m*[33m:我就是看到有兩種不同的說法,這件事情應該是有不
*[1;31m→ *[33mLeepofeng*[m*[33m:那就不能說是惡意誤導啊
*[1;31m→ *[33moca*[m*[33m:→ MrE:推樓上明白人,深明把重點畫在「短期」的真諦啊
*[1;31m→ *[33moca*[m*[33m:可以請他出來解釋一下這句話 什麼真諦嗎?
*[1;31m→ *[33moca*[m*[33m:我那篇文章畫滿"短期"的重點 我很在意他的指教
※ 編輯: baccat 來自: 112.105.238.107 (04/27 00:26)
※ 編輯: baccat 來自: 112.105.238.107 (04/27 00:27)
→ baccat:針對上面六個 推文 先說抱歉~~不知道案到什麼 跳掉了 04/27 00:27
→ Leepofeng:我不是要模糊焦點,我只是想到招攬的部份是否符合規定? 04/27 00:28
→ baccat:針對招攬部分 下面那篇說得很清楚了 04/27 00:29
→ baccat:所以搭配下面兩篇文~原po評論?? 04/27 00:32
→ oca:好爽 跳針就飽了 04/27 00:32
→ baccat:~~所以版主~~這樣有違規嗎?(  ̄ c ̄)y▂ξ 04/27 00:33
推 Dix123:和氣生財....||| 04/27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