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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pofeng (螢火蟲)》之銘言: : 資訊來源暫時無法透漏 : 已知最重要的一條: : 保險業務員不得透過網際網路從事保險商品銷售招攬廣告 : 看起來像是保險局要壽險公會修改規範: : http://law.tii.org.tw/Fn/ShowNews.asp?id=1441 : 還在草擬階段,但如果業務員也不能在網路上討論保險(被視同招攬) : 那保戶就更沒有資訊來源了 其實已經有很多公司都收到通知了吧 目前已經在研擬 但是只要沒有"有力人士"出面 那就是定局 以後在網路上 只能談 保險觀念 不能涉及任何產品的名稱 否則就是懲處 以下是目前暫訂的條款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第四條 保險業從事保險商品銷售招攬廣告,應依社會一般道德、誠實信用原則及保護金融消費者 之精神,遵守下列事項: …………(略) 十、 保險業務員不得透過網際網路從事保險商品銷售招攬廣告。 且保險業應訂定以下查核機制: (一) 查核範圍:各大入口網站、各拍賣網站、部落格等。 (二) 查核頻率:至少每季1次。(PS.每半年改成每季) (三) 異常處理:經查證刊登內容違反本自律規範且為所屬業務員所刊登時,應依保險 業務員管理規則及公司管理辦法予以懲處,並要求該業務員限期改善 或撤除該廣告;另經查證刊登者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所屬業務 員,則依雙方合約書所載內容辦理。 (四) 教育宣導:對於網路行銷廣告之相關規定及查核處理原則,應定期對所屬業務員 進行教育宣導或發文公告,保險業務員不得透過網際網路從事保險商 品銷售招攬廣告。 以後只有非保險業務才能推薦了 所以PTT保險版興旺的時刻即將到來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8.158
suzh:意思是說 我可以像開外掛一樣無敵了?? XDDDDDDDDD 04/27 19:49
mcintyre:讓我想到工作權的問題~~~只是上述內容我在年初就看過了 04/27 20:07
mcintyre:另銷售招攬與討論商品名稱,我不覺得可以畫上等號 04/27 20:08
mcintyre:光是去年實施的個資法,各保險公司解讀角度都不同 04/27 20:10
guavva:銷售招攬廣告 跟 討論 應該還是不同吧?? 04/27 20:17
guavva:我比較HS跟NHR條款差異 算招攬廣告?? 04/27 20:18
guavva:我富邦的 然後認為法巴重疾不錯 算招攬廣告??彰銀獨賣耶~ 04/27 20:19
guavva:"所屬"業務人員 我看到了 所以可以推薦別家商品 自家不行 04/27 20:21
ryuboyex:乾脆說業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賣保險好了 04/27 20:23
mcintyre:話說影響的業務人員佔總登錄人數(約32萬多)的比率是?? 04/27 20:27
mcintyre:這些人有多少業務會出面? 有多少業務會想辦法突破? 04/27 20:28
mcintyre:另外聽說的~~真的只是聽說~~ 04/27 20:29
mcintyre:網路部落格等都是以銷售定期險為多~~因此壽險公會~~~~~ 04/27 20:30
ScubaSteve:公會不喜歡定期險? 04/27 21:14
diannan:跟電銷比起來 網路招攬算什麼XD 04/27 21:46
fishc:從網路可讓資訊更流通有助於消費者權益, 04/27 22:05
fishc:主管機關應以有效管理取代全面禁止。 04/27 22:08
Robertxie:業務應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從事招攬 所以推薦法巴的話?? 04/27 22:32
Robertxie:3/19公會展業小組代表與保險局開會2.5小時後 雖然極力爭 04/27 22:37
Robertxie:取 但是保險局依然決議業務人員將不可利用網路進行特定 04/27 22:38
Robertxie:保險商品的銷售招攬廣告.公會將進行細部文字修訂後,再呈 04/27 22:38
Robertxie:報保險局 04/27 22:39
ihakkanet:電消沒有親見親簽為什麼不禁止呢 04/27 23:17
hank0624:推樓上 04/27 23:34
hank0624:特定保險...應該還是可以傳達保險觀念 04/27 23:34
hank0624:沒親簽 可以要求返還保費嗎? XD 04/27 23:35
Dix123:爛 透 了的規定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04/28 00:45
Dix123:不過這樣保險版應該反而變不興旺吧 怎麼反而變興旺@@ 04/28 00:46
Dix123:這裡業務比應該超過50%吧? 04/28 00:46
tw00383279:那保發中心各家的資料會不會也不公開了? 04/28 01:14
Dix123:我還滿好奇 這規定出來以後 究竟誰得利了? 04/28 01:18
mcintyre:隨便說說~~~工作施行方式自由 VS 憲法第23條 04/28 01:24
ScubaSteve:不會用網路的業務員得利吧我想 04/28 01:40
Robertxie:在PTT只要不講明自己是業務 就可以推薦產品阿 04/28 10:06
MrE:推樓上,PTT是匿名制,只要自己不要透露業務身份,誰會知道 04/28 10:44
fishc:業務員如果全部改成匿名在網路招攬,最後吃虧的還是保戶 04/28 13:28
fishc:金管會也會花更多的時間去管理, 三輸的狀況 04/28 13:28
MrE:是「匿名討論」,誰說業務可以在PTT「招攬」了?囧 04/28 14:11
yg0910972652:政府從頭到尾就是保護保險公司 04/29 00:20
yg0910972652:只要在中華民國政府掌控下 任何反抗一律無用 04/29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