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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一個情況請教版上達人或專家或曾有類似經驗的朋友提供意見 是這樣的 高中的時候媽媽的朋友(新光已離職業務員)向她推了一張保單 裡面是終身壽險+醫療附約(含意外醫療) 但我媽只是買安心而不求甚解的人,多年來只知道付保費 直到畢業後碰到2010年及2011年接連兩次車禍,中間處理過程讓我覺悟不了解法條 和車禍處理重點,只是讓自己身體受傷,內心委屈而已, 2011年保費服務員到家中收保費,趁機簡單問保單內容的時候才知道多年來我一直有 意外醫療這條保障(但是我媽媽完全不知情),(此時還不知道有請求權時效的限制) 於是2011年的車禍意外醫療有申請理賠,但是保險員就只知道要我準備單據和文件 完全沒告知有理賠時效的限制,然後趁機到家中拿單據時還"故意"宣傳一下 新的保險專案,看到她講新保險很積極但幫理賠就很隨便,實在是沒好感。 到了2013年整理收據的時候發現2010年的意外沒申請到, 就在近日向客服提出疑問,但是馬上就被打搶說有請求權時效, 那時我還很困惑那是什麼? 找出厚厚一本保單條款才知道 「請求權有二年不行使則消滅」的文字,找上地區辦公室的處長和主任 在還沒行動之前都一臉為難的說,只能協調看看, (可是看那臉就覺得是裝裝樣子而已,實際上是壓個二星期再回答我:不行) 而我認清了業務 客服人員的虛情假意後就直接辦減額繳清,剩下4年完全不想再 白繳錢讓別人每年尾牙出國去度假而我還得省吃儉用存錢繳一個死了或全殘 後才有實質幫助的保單, 現在我只想知道:這件事當中難道我就要處於挨打任由保險公司魚肉的境地嗎? 就沒有什麼方法能扭轉局面的嗎? -------------------------------------------- 2013.5.8 從新光人壽保戶服務中心提出正式申請 理賠小姐balabala 強調請求權超過兩年,無法受理 我則表達99年服務業務有疏忽之處並且抗議,對方才說去找當時的業務釐清 一個星期內回我消息,而且預設許多立場勸我打消申請念頭... (現在才發現在辦公室的工作的也有可能是臭酸宅..丫...) 心得:連個資法的表單都是一式三個金控子公司底下共通使用 有共同行銷條款還硬要拗不會亂打行銷電話,叫我直接和新光銀行客服要求 停止行銷電話,他們無權處理。(非常僵化) 建議:若有人要再跳新光人壽體系的保單火坑,最好你家裡有人是律師/ 高官/民代,有爭議隨時有人為你出頭。 否則保險公司一大堆 找一個比較不爛的跳 你心安也不會和荷包過不去。 (喔~若你是超級好野人 不把錢當錢看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3.193
topmanskimo:買保險時,一定要知道自己買了什麼,好好研究一下這份保 04/30 01:07
topmanskimo:單,就算業務很爛,也能自己處理,這次就當買經驗學一次 04/30 01:07
topmanskimo:乖吧! 04/30 01:07
jasonmoon:走申訴 04/30 01:12
tbcscottie3:過了兩年 請求權的確消失 | 只能嘗試找出拖延的證據 04/30 01:28
xnovia:拖延的證據是指什麼?其實就是根本不知道有請求權時限 04/30 01:49
xnovia:若知道早就申請了 也不會搞到現在這種情況 04/30 01:50
beriaura:如果可以提出不知情的證明或許有些轉圜餘地 04/30 01:51
beriaura:但...如何證明不知情會是其難點... 04/30 01:52
xnovia:頂多找到2011年幫忙辦理賠但現已退休的服務員來證明,但不 04/30 01:54
xnovia:為她會跳出來證明她的疏忽 04/30 01:55
mcintyre:債務不履行!可能有解的地方 04/30 02:21
HENRY7392:其實現在很多人買保險都是這樣的 根本不知道保單到底保 04/30 06:58
HENRY7392:障自己什麼?所以勸勸大家 要投保前真的要做點工課 04/30 07:00
HENRY7392:不然就是乾脆別買 否則真的發生事情之後 04/30 07:00
HENRY7392:不僅理賠不到 更可能讓自己心力交瘁 04/30 07:01
HENRY7392:這樣並沒有真的比較好 04/30 07:01
Highwind:差四年而以耶,那時的單應該都很不錯,要不要算算再決定 04/30 07:13
Highwind:壽險有他的意義在, 不是只是當主約 04/30 07:15
eggyuttk:請求權不會消失 只是保險人有抗辯權 5樓不要亂講 04/30 09:29
wangseja:保險人若願意負起企業社會責任,放棄抗辯權給付還比較快 04/30 09:51
wangseja:至於債務不履行要考量保險公司給付義務、是否依契約債務 04/30 09:53
wangseja:本旨給付、是否有可歸責事由(保險人故意或過失)綜合判斷 04/30 09:54
wangseja:請求權消滅時效非指請求權消失,乃是指債務人取得抗辯權 04/30 10:02
suzh:純噓公道伯 eggyuttk 被我逮到了吧 剛剛人家通知我來的! 04/30 10:05
eggyuttk:機車 這樣也被你抓包 04/30 10:06
eggyuttk:我用mac電腦 回水球welly會被關掉啦 04/30 10:08
xnovia:「減額繳清」的考量背後的想法就是因為心力交瘁... 04/30 10:37
xnovia:舊保單的利率雖然不錯,但理賠過程機車,再好也用不到 04/30 10:39
suzh:建議你想清楚吧 業務爛不管他自己來即可 新的不一定比較好 04/30 11:05
suzh:再好的業務沒人照顧業績一樣要gg掉 來來去去的 不如看自己 04/30 11:06
suzh:舊的壽險單利率高 再加上投保多年 健康險+壽險體況機會很大 04/30 11:07
suzh:解約爽到保險公司而已 佣金早在前5-6年就領光了 04/30 11:07
suzh:掛服務的業務真的就是做心酸的而已 所以別以為掛名就賺錢 04/30 11:08
suzh:最不可取就是一怒之下 我要oo xx 最後都是吃虧到自己 04/30 11:09
Dix123:就換吧 辛苦你了Q_Q 04/30 18:58
Dix123:樓樓上說的很中肯 找個好業務服務咖喜在 04/30 18:59
wangseja:業務沒有協助理賠有沒有罰則可管? 04/30 19:38
hank0624:....超過兩年時效請求權 很難唷~~~ 04/30 20:39
hank0624:因餵飽險公司可能會主張抗辯權.... 04/30 20:40
hank0624:當然也送送看 只是我認為機率不大 04/30 20:40
mcintyre:給付若依照契約是義務,那麼........... 04/30 20:55
suzh:而且很奇怪的就是 為什麼都還沒送就在預設立場? 04/30 23:19
suzh:跟追女生一樣你不開口拚看看 一輩子只能當臭酸宅不是嗎? 04/30 23:20
ac0963369126:蘇董你在說我嗎~~ 04/30 23:42
xnovia:我沒說不送件...就有人吵起來了...一定要這麼激情嗎? 05/01 05:44
xnovia:很感謝大家的意見..會靜下心透過另外管道送件再處理一次 05/01 05:47
※ 編輯: xnovia 來自: 36.231.171.45 (05/09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