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lister:收了就要賠 但收的"方式" 會影響理賠結果 05/18 14:38
收了就要賠 對阿
可是 每一次投保 都是每一次新的契約吧
簡單講 版本都會不一樣啊 所以應該視同a選項下去做理賠
不知道我這樣邏輯是否正確
若今天保險公司說 依規定 我們認為是保障增加 那我又該如何爭取?
畢竟 大額理賠時 款項部會差很多
可是當今天如果是小額理賠時 款項就會有差了阿
※ 編輯: dog19890326 來自: 119.14.57.59 (05/18 14:41)
假設
我在八十年的時候 買了 一張壽險加一計畫實支實付型的醫療險
我在九十年的時候 在八十年的主契約之下 又新增了一計畫的實支(跟八十年買的是一樣的)
我在一百年的時候 跟這一家保險公司 新訂立了一個保險契約 又買了一計畫的實支
現在 我總共有三計畫的實支(假設每一計畫雜費是六萬元)
請問
假設我今天發生意外事故 住院做手術治療 雜費花了五萬
我的理賠金(僅指雜費的部分)是多少呢?
A選項 每個實支都是每一個獨立的附約 所以五乘三=十五萬
B選項 前兩張附加在同張主契約之下 所以視為保障之增加 所以賠五萬+五萬=十萬
C選項 只要在同家公司投保 同樣的附約就只能視為保障之增加 所以只賠五萬
試問B與C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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