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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有志之士加入板主的行列 條件: 需符合上站200次/文章200篇,且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有意擔任板主的人, 請在板上發表參選文做自我介紹,尤其不常在板上發表者 而未來管理板面的方向若不同於目前板規,也請詳述,再於板上舉辦投票 心目中有人選的板友,也可以提出 若有板友願意參選,一位人選則只需要在板內投票同意或反對,過半就當選 若有多位人選,則以得票數多者當選。 預計徵求時間到6月15日午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16.208
llh117:這板主.....不好當阿! 05/24 22:03
yinson:會有人報名嗎? XDD 05/25 04:43
heeroc:文章200篇真的不算少 05/25 23:46
wallsons:戰地板 請先學好法律 不然那天又被告 哈 05/26 23:29
chinhsi:文章兩百就淘汰一堆人 05/29 20:41
Juisno1:你這種搞法被人告一點都不意外 06/05 15:56
MrE:請問被人告會怎樣?被起訴又代表甚麼?被檢察官認定犯罪事實明確 06/07 02:01
MrE: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又代表甚麼呢? 好像也沒這麼嚴重嘛? 06/07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