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nelee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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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一定保額保單 金管會:要對保
時間Fri May 31 21:11:22 2013
出處連結:
http://tinyurl.com/k9kewxy
2013-05-29 01:04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避免保單冒貸案,保險局擬要求壽險公司對新投保保單,保額逾100萬元以上,總公司必
須以電訪方式,確認保戶投保意願,若保額逾600萬元,則要派專人進行「對保」,同時
要留存保戶的簽章或印鑑檔,以免之後發生弊端。
壽險公會針對此案進行內部討論,但各家公司意見眾多,有公司表示,人力難以負荷,
600萬元以上保單每年可能有數萬件,有些保戶在離島,就算派人親自前往對保,可能都
要花2天的時間來回,且不見得遇得到人。
也有公司強調,壽險與銀行不一樣,銀行是客戶上門,要對保十分容易,但若是壽險業
務員帶入的保單,公司必須再派其他內勤人員去對保,是花2份人力,因此討論多時,難
以整理出30家壽險公司都能同意的共識。
先前曾發生壽險業務員冒貸保戶的保單貸款,將資金借出後,再投保新保單,替自己衝
刺業績,有個案甚至金額高達一億元以上,因此保險局才認為,高額保戶也應留存印鑑或
簽章檔,以免再發生此類冒貸案。
先前保險局選定7家大型壽險公司進行試辦,但各公司電訪或留存印鑑的標準不同,有
些公司是保額1000萬元,有些是客戶臨櫃投保時才留存印鑑檔,目前試辦近3季,保險局
因此希望要全面推動。
原本壽險公會希望爭取延後實施,例如年底或明年才作,亦或是保額800萬元以上才專
人對保,電訪門檻也適度拉高等,但這些提案仍是有些公司反對。
壽險業者表示,保額600萬元,除非是躉繳儲蓄險,否則一般壽險或定期險,根本沒什
麼保價金可以借出來;另外,保險局要求對保必須再派專人,不能用業務員去對保,等於
壽險公司要支付業務員新契約保費的佣金,未來還要再雇用專人去進行逐一對保,人事成
本及時間成本都會提高。
業者也表示,先前的冒貸個案主要是有保戶將自己的保單、印鑑、甚至存摺,都交給業
務員保管,因為很多業務員其實是親友,才發生弊案,但不能因為少數個案就要全面進行
對保,應可考慮更合理、省成本又有效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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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53.181
→ baccat:用保額計算?? 好詭異的算法 05/31 21:13
推 tbcscottie3:用保額計算說真的有點................. 06/01 00:18
推 lackture:這些都只是鋪路...以後就知道了...還有更多變革 06/01 03:39
→ beriaura:感覺會變向降低台灣的平均壽險保額 @@~ 06/01 10:13
→ mcintyre:客戶預計要投保800~900萬,卻被某家保險公司以"主觀" 06/01 17:03
→ mcintyre:為由,認定投保額度已足夠,連電訪或填財務問卷都沒有 06/01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