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hakkanet:沒有補告知這種事 如過查到頂多既往證不賠 06/02 22:31
→ beriaura:以過4年,也無告知意義了 06/02 22:32
→ caine06:我是原po,我就是怕之後查到不賠,所以想直接中止合約 06/02 22:44
推 gamini0616:請安心 跟那個疾病有關的所有併發症 最多不賠 06/02 22:44
→ caine06:總比繼續繳錢,結果後來也一樣不理賠好!! 06/02 22:45
→ bbkey:你買保險的原因就是為了那[某一項疾病]嗎? 06/02 22:46
→ bbkey:你的保單保險公司已無解約權,投保後發生某疾病以外的醫療 06/02 22:47
→ bbkey:保險公司基本上應該要陪。但與那項疾病相關的病症, 06/02 22:47
→ bbkey:保險公司是有權利不理賠的。 06/02 22:48
推 hank0624:同意樓上 06/02 22:48
→ wangseja:保險法64條III後段+保險法127條 06/02 22:51
→ bbkey:再來,你的某項疾病是否會造成發生意外時主力近因判斷問題? 06/02 22:54
→ bbkey:要知道意外險的理賠主要爭議在於[主力近因原則] 06/02 22:56
→ bbkey:ex:是因為意外造成需要治療? 還是因為身體不適造成意外? 06/02 22:56
→ ac0963369126:身體不適就會發生意外而造成傷害?_? 06/02 23:37
→ beriaura:舊保單跟新保單對於投保前疾病都是不賠 06/03 00:44
→ beriaura:所以不用擔心繳錢後賠不賠的問題 06/03 00:45
推 tbcscottie3:已經四年了,保險公司的權限(解約)跟你已經不對等 06/03 01:36
→ tbcscottie3:通常不會有太好承保條件給你,或乾脆無告知的疾病 06/03 01:37
→ tbcscottie3:一律用既往症的方式去處理 06/03 01:37
推 lgsgirl:為什麼沒有補告知這種事?有些疾病不是會有一段時間除外觀 06/04 17:31
→ lgsgirl:察,如果多久時間沒有復發就視為健康體的嗎?而且有時候狀 06/04 17:32
→ lgsgirl:況會變成,如果打官司的話,可能保險公司必須理賠,可是對 06/04 17:32
→ lgsgirl:保戶而言,病中還要跟保險公司打官司,很辛苦啊.....之前 06/04 17:33
→ lgsgirl:鄰居才在說朋友有類似狀況,投保防癌險未告知體況,現在罹 06/04 17:34
→ lgsgirl:癌,公司直接找她談判,給她一筆錢解約,不然公司準備跟她 06/04 17:35
→ lgsgirl:慢慢討論未誠實告知的問題,現在保戶只求公司的解約金高些 06/04 17:36
→ hank0624:補告知....他x的 我還曾經去研究過 06/04 18:45
→ hank0624:自從學了愈來愈多之後 ....補告知 是騙不懂的人 06/04 18:45
→ hank0624:有哪個業務用補告知的 請勇敢站出來 06/04 18:46
→ hank0624:(尚未正式保險單下來之前,可以補告知) 之後 補告知 06/04 18:46
→ hank0624:是智X的行為 06/04 18:46
→ beriaura:題外話 06/04 20:42
→ beriaura:某些保險公司的新契約變更文件還會寫明 06/04 20:42
→ beriaura:須投保日到申請變更日之間無任何看診紀錄方能變更 06/04 20:42
→ bbkey:L大鄰居的朋友防癌保單應是超過兩年了吧!也許當時內容不錯 06/04 22:09
→ bbkey:但投保時告知不夠確實...不然保險公司沒必要準備解約金吧! 06/04 22:10
→ lgsgirl:好像是保超過兩年了,內容不清楚,反正現在公司態度就是拿 06/04 22:16
→ lgsgirl:錢解約,要照保單理賠的話就要再研究這樣....U_U 06/04 22:17
→ beriaura:投保前本來就不在理賠範圍內,這點跟有無告知無關 06/04 22:42
→ beriaura:有無告知只是影響會不會構成不實告知的問題 06/04 22:42
→ beriaura:讓保險公司獲得最常兩年的解約權罷了 06/04 22:42
→ beriaura:而且實務上也沒有一段時間沒復發就會是為健康體這種事情 06/04 22:43
→ beriaura:那只是可以拿掉除外回歸到保單的疾病定義罷了 06/04 22:43
→ beriaura:但不論如何,不實告知對消費者而言總是先天不利 06/04 22:43
→ beriaura:畢竟被騙的感覺總是不好受 06/04 22:44
→ beriaura:而以過兩年,保險公司以解約方式處理根本是拐人不懂 06/04 22:44
→ bbkey:猜想無上限防癌險那張? 06/04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