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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請見諒) 之前拜讀版上A大的罐頭保單替孩子規劃, 約莫在去年六月(孩子九個月大)投保, 今年三月初感染黴漿菌+玫瑰疹住院治療(台北長庚), 所以申請了第一次理賠, 結果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孩子又因為口腔長了唾液囊腫需要雷射切除(台北馬偕), 但孩子才一歲多需要全身麻醉因此需要住院, 所以又申請了第二次住院理賠, 於是乎某保險公司在第二次保險金審核前去了平時看診的小兒科診所調閱病歷, 看了我們的就診紀錄後,同意核發第二次理賠, 但是卻以我們在投保前兩個禮拜有密集的就診紀錄未告知, 視同我們刻意隱瞞病史所以要解約。 小孩小感冒本來就正常, 通常一次就醫開3天藥,療程通常為1個禮拜, 所以在一次感冒中就診3次左右純屬正常, 更何況小孩在一般小兒科就診的花費保險內容也不理賠, 所以在投保當下也沒想到這也要當作病史來告知!? (心中o.s.是不是得過香港腳也得據實以報.....?) 現在面對保險公司單方面要解約,其實非常不服氣, 想請教版友們該怎麼處理?(其實我是非常不想要解約) 另外保險公司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對的嗎? 難道只能默默接受保險公司這樣的處置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8 14:22)
mcintyre:1.業務本身就有問題,刷過健保卡本要誠實告知 06/18 14:23
cowbae:隱匿告知就無解了 06/18 14:23
mcintyre:2.目前要解除契約須達到拒保程度或是與理賠原因有因果關 06/18 14:24
mcintyre:係,請gooogle保險法第64條,網路上不少資訊,PTT上也有 06/18 14:25
感謝以上版友,我看了法條後想再請教一下! 條文中"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是不是能夠證明投保前的"病史"與這兩次的理賠申請事由無關, 就不違背保險法第64條!??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8 14:32)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8 14:33)
mcintyre:可參考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七一五號民事判決 06/18 14:36
mcintyre:大致內容是說保險公司不能僅因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而解除契 06/18 14:38
mcintyre:約,需要保人未據實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 06/18 14:39
mcintyre:之估計時,保險公司得以據此解除契約 06/18 14:39
十分感謝m大,讓我更了解了整個狀況.... 但看似是沒解了,雖然我是"無意隱瞞"T^T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8 14:49)
beriaura:很多時候投保時都會忽略告知的重要性 06/18 14:54
beriaura:有時候是業務因素,有時候是客戶因素 06/18 14:54
beriaura:但不實告知時卻會造成保險公司依保險法解約的理由 06/18 14:54
beriaura:但可去注意一下這點是否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風險估計 06/18 14:55
beriaura:而並非只是沒告知就可以直接解約 06/18 14:56
感謝b大,我再努力去舉證和保險公司協調看看, 看是否有轉圜的餘地...... 如果不行也只能接受,另找其他保險公司了。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8 15:03)
beriaura:小朋友有密集就醫 & 開刀狀況的話 06/18 15:20
beriaura:一般保險公司是延後承保醫療相關險種的 06/18 15:20
針對開刀的部分確定是沒有的, 平常就是在一般小兒科診所打預防針+看感冒,沒有其他狀況, 僅在今年三月初的這場大病才有住院的狀況發生, 所以才會這麼錯愕....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8 15:27)
beriaura:我指的是現在如果要找其他保險公司的話 06/18 16:32
beriaura:且當初投保前有告知那樣的就診紀錄, 06/18 16:32
beriaura:正常而言,保險公司也會延後一陣子, 06/18 16:32
beriaura:只是延後長短不同罷了 06/18 16:33
bloodycat:我遇到的業務對小兒感冒便秘都說不用告知,我也很擔心呀 06/18 17:03
joy:建議你還是誠實告知,萬一遇到同樣的狀況那就很麻煩了 06/18 17:07
beriaura:看看之前這篇 -> 文章代碼(AID): #1HXxL3K0 (Insurance) 06/18 21:39
beriaura:再看看這篇,就知道多少人多幸運 06/18 21:40
beriaura:雖然沒告知,但剛好沒被追到而逃過一劫... 06/18 21:40
bloodycat:其實這樣問好了,簽保單時跟業務說一個月前感冒到診所 06/18 22:50
bloodycat:拿了普拿疼,有多少業務會說需要告知? 我運氣不好,三 06/18 22:50
bloodycat:張單的業務都說不用,到時有問題有人會負責嗎?還不就是 06/18 22:50
bloodycat:善良的保戶吃虧 06/18 22:50
因為保單是我先生簽的, 他說當下業務也說不用告知,結果......唉!
mcintyre:我所有保單的客戶只要刷過健保卡都有告知,如感冒、濕疹 06/18 22:54
mcintyre:牙醫等等 06/18 22:55
oceanweaver:應該只要告知他有問的, 感冒最接近的是支氣管炎, 雖然 06/18 23:16
oceanweaver:差很大, 但有些醫師會因為想用抗生素而下bronchitis的 06/18 23:18
oceanweaver:診斷給健保局, 但診所也可能用簡表用藥而用輕的診斷 06/18 23:19
oceanweaver:你可以把病歷印回來, 看看有沒有機會爭取 06/18 23:19
oceanweaver:但..剛剛下載要保書來看, 發現壽險兩個月內有就醫都要 06/18 23:24
oceanweaver:告知, 所以若你用壽險當主約就挫了...嗯 06/18 23:26
beriaura:都需要告知跟可以此解約是兩回事 06/19 01:03
beriaura:且有買醫療相關險種就一定會問到兩個月內就醫問題 06/19 01:04
beriaura:這點也是躲不掉的 06/19 01:04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9 08:37) ※ 編輯: wuchihpin 來自: 210.69.13.1 (06/19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