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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朋友於6/3騎機車與另一台機車對撞 對方父母至醫院探視時,表示肇事者是他們未成年的兒子 車禍結果是對方腳扭傷,朋友掌骨骨折 有報警處理 對方表示因為有報警,所以他們會被開罰單 希望賠償方面能以私下和解為主,不要以保險賠償 否則賠償金會很可觀 但朋友的工作是需要用到手的 所以需暫停工作2個月左右 跟對方表示,對方說機車修理費及醫藥費都可以賠 但一個月2萬多元的薪水有困難 可是因為朋友每個月都有貸款要還 所以短時間之內有用錢的必要 所以依朋友機車強制險業務員的建議 查到對方強制險公司後,去電表明要辦理賠 也收到對方E-MAIL過來的文件資料了 但還未填妥回傳 看了板上一些案例後,突然想起 若先請求強制險理賠了,是否產險公司會跟肇事者代位求償 而導致無法再進行後續和解呢? 另外,對方有主動提到因該機車是未成年人使用 故有加保加重險,想請教加重險意思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08.241 ※ 編輯: momomaru 來自: 118.171.208.241 (06/24 13:00)
joy:他講得加重險應該是第三人責任險 06/24 13:33
joy:他既然有第三人責任險,就不用怕理賠才對 06/24 13:34
joy:「賠償方面能以私下和解為主,不要以保險賠償」也很怪 06/24 13:37
joy:所以該不會是無照駕駛?如果是無照駕駛才會有代位求償的問題 06/24 13:40
joy:不管保險有沒有賠償,與和解無關 06/24 13:41
joy:但和解時能主張理賠金額是不含強制險的理賠 06/24 13:42
finley1121:無照的話 任意險不賠..... 06/24 20:49
starhand:對方若無照,強制險賠完也會跟駕駛人追償... 06/24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