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ear1030 (小魏)
看板Insurance
標題[討論] 主附約終止問題金管會真的解決了嗎?
時間Thu Jul 4 23:50:04 2013
再次感謝先前我發文時回饋我的所有大大
這次帶著新的疑問來了
前面發的文中有提到我特別擔心的主附約終止問題
後來便有熱心的K大在信箱裡提到說
這個問題金管會已在102年1月1號解決了
上網google了一下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80989
文章最後有提到金管會說
"因此金管會決定,從今年開始,即使主約終止,附約的保障仍可延續。"
看到這句其實挺開心的~
但是因為版上不知在哪看到的~”條款拿出來呀!!”
我就去追這個金管會的文
在保險局裡的網頁找到這個
http://ppt.cc/ejsW
裡面關於主約終止時的情況是這麼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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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百九十七點修正規定
一九七、附加契約其效力問題,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三)主契約終止契約時:
1. 如附加之附約為長年期附約者: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
約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另已繳費期滿者(或已
達豁免保險費者)、被保險人因非屬身故之保險事故致主契約終止或因保險事
故發生保險給付當中者,不得終止。
2. 如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約
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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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我的問題又來了
第一句就寫”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那有這個文跟沒有這個文不是一
樣嗎?
長年期附約是指醫療險?(因為條款有保證續保這個字樣嗎?)
我記得附約不都是一年一期的嗎?
那K大所說的在102年1月1號就沒有主附約終止的問題是真的嗎?
還是我漏掉哪邊資訊了?
如果這份文所說屬實
日後想要避免主附約終止時還是得看清楚他的附約延續條款有沒有
”需經保險公司同意”&"六十天通知期”等字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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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67.185
※ 編輯: bigear1030 來自: 61.224.67.185 (07/04 23:56)
→ beriaura:我覺得雙方講的應該是不同狀況@@~ 07/05 00:20
→ bigear1030:那有沒有同情況的文能提供參考~我有在看了一下 07/05 00:21
→ bigear1030:只看到這個文比較有相關性~不知我有沒有眼殘沒看到的 07/05 00:21
→ beriaura:如果K大說得是你說的這個,那本來就無解 07/05 00:22
→ beriaura:因為一般的主約大多是長年期 07/05 00:22
→ bigear1030:所謂的無解意思是…我還是得看清楚附約條款字樣嗎? 07/05 00:24
→ beriaura:請K大說明一下就知道哩,這樣猜測沒意義 XD 07/05 00:25
→ bigear1030:哈哈~也是~我等回覆中~謝謝b大 07/05 00:26
→ mcintyre:醫療險以實支實付來說除了富邦都算是一年期 07/05 02:38
→ mcintyre: HS 07/05 02:39
→ mcintyre:也有只有寫六十日而無須公司同意的 07/05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