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y:為了保RDM而假結婚有點瞎 08/15 23:10
→ joy:要保人可以換,這個與配偶附約無關 08/15 23:10
→ joy:如果要保人持續繳錢,該保險當然是持續有效的,與婚姻無關 08/15 23:11
→ beriaura:看投保規則,有其空間存在 08/15 23:13
→ beriaura:就像有想人一值結婚/離婚去搞增額權一樣 08/15 23:13
→ beriaura:另外,須注意附加配偶的方式不可附加YOA 08/15 23:13
→ oceanweaver:假結婚小心財產被拿走一半, 當然如果你錢少算是賺到 08/15 23:14
→ joy:結婚離婚一直無限loop,好像沒看過防止方法= = 08/15 23:15
→ nirva:男性的TWN費率太高了..所以才會想這種詭異的方式...XD 08/15 23:15
→ beriaura:找個律師做婚前婚後的財產分割協議書吧 08/15 23:18
→ beriaura:不過...為了買RDM搞這麼麻煩 08/15 23:18
→ beriaura:成本更高吧@@ 08/15 23:18
→ nirva:話說TMN記得只到65歲,那RDM要怎麼存在到75歲? 08/15 23:22
推 tbcscottie3:RDM確定可以掛在TMN 也可以附加在配偶 08/15 23:22
→ nirva:是用別的主約嗎? 08/15 23:22
→ tbcscottie3:至於離婚後眷屬附約成立與否,只能說可能有爭議 08/15 23:22
→ nirva:我是看到Apin大掛配偶附約,文中有提到出了些問題... 08/15 23:25
推 tbcscottie3:如果要讓RDM存在更久,請愛用宏利實支NHB 08/15 23:25
→ tbcscottie3:雖然宏利實支也非常非常貴就是,除了續保年齡幾乎完敗 08/15 23:26
→ nirva:但是因為保續關係,只能讓他繼續保...所以才想到這種怪方法 08/15 23:26
→ nirva:了解! 08/15 23:26
→ nirva:那個NHB費率真的是....看來找個小10歲的配偶比較實在..XD 08/15 23:33
※ 編輯: nirva 來自: 175.182.63.109 (08/15 23:34)
推 tbcscottie3:已經細膩到要找小十歲的配偶......是趁機吃嫩草吧XD 08/15 23:41
→ joy:買個RDM也太多花招了~_~,夫妻蠻多是老婆買TMN,先生配偶附約 08/15 23:48
→ joy:當配偶一方為要保人,一方為被保險人又遇到離婚常會有問題@@ 08/15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