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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去年11月中旬打球造成腳受傷,我就馬上跟國泰人壽業務員說, 她叫我先治療,等治療好,再拿收據及診斷證明書給他幫我申請理賠, 我的腳傷還沒完全治療好,但因為近期要將國泰人壽意外險轉成團險 因此,今天打電話到國泰人壽客服中心再次詢問有關理賠細節, 客服中心問:我做什麼治療? 我說: 1.到中醫診所針灸.推拿 2.到復健科診所做電療.紅外線熱敷.超音波治療 客服中心說: 這些都不是非必要的治療,這些症狀都只是減輕疼痛症狀,可能不理賠 不過,我還是可以送件看看 我的意外險為國泰人壽全方位 1.死殘:10萬 2.意外傷害擇優: 日額1000元 限額3.5萬 二擇一 問題: 每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申請條件一定要"必要的治療"才可以申請理賠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47.142
mcintyre:是否為必要由醫生認定判斷 08/18 23:37
beriaura:客服說錯了 08/18 23:37
beriaura:這種不賠通常是因為非醫院的收據而非必要性 08/18 23:37
感謝大大們無私的分享 受益良多 ^^ ※ 編輯: efz070 來自: 111.242.45.159 (08/19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