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出處連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120465.shtml?ch=fb_share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3.08.26 03:11 am 衛福部與金管會保險局聯手遏止急診與保險資源遭濫用情況:醫療險新保單將不准再提供 「急診保險金」理賠;民眾搭「免費」救護車到醫院,保險公司也不能賠。 今年第四季 保單三新規上路 此外,若保險業務員再「指導」醫師開不實診斷證明被查獲,輕者處分停止保險業務招攬 三到六個月,重者撤銷保險業務員登錄資格。 保險局官員表示,已要求壽險公會修改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及保單示範條款,修正後,最 快今年第四季即可實施這三項新規定。 目前市售許多醫療險都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即保戶在急診室治療滿一定時數,就可 獲賠。早期醫療險限定保戶須在急診室待滿十二小時以上才賠;但競爭激烈下,現在保戶 只要在急診室待滿六小時,就可獲得理賠。 假設民眾購買日額型醫療險、保障一千元(即住院一天賠一千元),只要因病或受傷掛急 診,急診治療時間滿六小時,就可比照「住院一天」,獲賠一千元。 但許多醫院抗議,這種理賠方式讓急診室人滿為患,一些病患「硬是要在急診室待滿六小 時」,「這樣才能申請醫療險理賠」。 為遏止這種「變相」行為,保險局一度研擬醫療險全面停止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但 為避免引發民怨,保險局決定,現有醫療險「舊保單」仍可繼續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但 在壽險公會完成修改保單示範條款後,所有發行的醫療險「新保單」都不准再提供這項理 賠。 免費搭救護車 還賺理賠金 若保戶是經救護車送到醫院,有醫療險會提供「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理賠,一次約二、 三千元;有民眾是由「免費」的救護車轉送,仍然申請理賠,等於不用付費「還有賺」。 保險局也認為,這種給付方式浪費保險資源,要求保險公司今後要先確定,保戶是搭「付 費救護車」才能賠。 另外,有不少保險業務員為加強客戶關係,會教導保戶「指導」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以提 高申請保險理賠的成功機率。 未來業務員若再出現違規情況,情節較輕者,暫停業務招攬三到六個月,嚴重者將撤銷業 務員登錄資格。 想法評論: 然後呢 ?? 相信還是有業務會去找洞鑽的 XD ; 另外有認識的某公司業務,為了幫客戶爭取理賠 寫的理賠申請書事故原因,竟然是看部位來寫 好比說,肩膀有傷,要申請意外險 事故經過寫" 因打球受傷" ,診斷證明書怎麼寫先不說 以這樣的方式,用部分來寫事故原因申請理賠 且客戶肩膀受傷是投保前已有 這如果有錄音,檢舉有用嗎 (竊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48.94
aeolusbox:例子那位也是為客戶爭取吧...每個客戶都想檢舉業務以後 08/26 08:14
aeolusbox:就真的沒人要幫客戶爭取權利了... 08/26 08:14
tbcscottie3:需要理賠的醫療事實在投保前發生 本就不該賠 08/26 08:49
tbcscottie3:這不叫爭取 這是詐欺 08/26 08:50
mcintyre:保險公司竊笑中~又有商品要停賣了 08/26 10:14
ihakkanet:那融通賠急診六小時以後就不賠了嗎 08/26 10:34
NARUHOTO:救護車那個有些家要住院才有陪 真的有人要為了領那保險金 08/26 12:38
NARUHOTO:住院一天嗎? = =a 08/26 12:39
joy:住院也要醫生認定需要住院才理賠喔 08/26 14:32
joy:不然就是要凹到醫生說要住院 08/26 14:32
bbkey:以台灣人希望大小都賠的想法而言........ 08/26 15:49
littlenanako:我一個朋友被車撞,眼睛周圍微血管破裂、膝蓋應該骨 08/26 18:26
littlenanako:折(看不出來),手臂撞個洞,醫院只縫針+包扎手臂 08/26 18:26
littlenanako:就被趕出院了,出院後白血球越來越紅。 08/26 18:27
littlenanako:才又回去看。 出這條例之前我覺得是否該反過來評估 08/26 18:28
littlenanako:醫院的心態面? 08/26 18:28
cgan:真的該管了,都看過割個脂肪瘤也坐救護車,真的有點浪費資源 08/26 22:08
scott2009:就算這樣對保險公司有利,我個人也認為應該修正 08/27 05:36
scott2009:很多條款在台灣實施就都會變形 08/27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