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Hancock:去看條款不就知道了 11/13 17:36
推 sanrock619:只要車主"同意"該駕駛人使用 就在保障範圍內 11/13 19:21
→ sanrock619:如果已經有約定限定駕駛 則不得附加免追償 11/13 19:22
→ mcintyre:有區分血親姻親 11/13 21:31
→ pekonbon:所謂的乙限或乙約並不是限定三等親~而是限定指名駕駛人 11/13 22:27
→ pekonbon:一般來說~投保車體險若無限定駕駛~則三等親內皆可使用 11/13 22:28
→ pekonbon:若是三等親以外使用而出險~又無附加免追償條款 11/13 22:29
→ pekonbon:保險公司會在修復本車後向駕駛人追償 11/13 22:29
→ pekonbon:若是限駕或約駕~則是約定以外的駕駛人出險都會追償 11/13 22:30
→ pekonbon:如果有加保免追償條款則保險公司修復本車後就不會追償 11/13 22:31
→ pekonbon:如同二樓所說~有限定或約定駕駛~是不能附加免追償條款 11/13 22:32
→ pekonbon:原因為既然投保時已先約定特定使用人~和免追償的不特定性 11/13 22:33
→ pekonbon:是互相矛盾的~因此限駕或約駕是不能附加免追償條款 11/13 22:33
→ pekonbon:實務上保險公司針對無使用權之人出險時~通常拒賠居多 11/13 22:36
→ pekonbon:鮮少賠付後追償~原因是怕無法全額追償、訴訟費日曠時 11/13 22:37
感謝回答。
所以以乙式來說,即使保了免追償,保險公司也可能不會賠?因為認為是約定駕駛人以外。
這樣不就如同我前文中
"乙式+免追償 = 3等親之內,理賠。以外,不理賠,當然也不會發動追償"
這樣免追償這段不就單純騙錢在用的?
※ 編輯: necomata 來自: 61.221.102.2 (11/14 10:26)
推 smilefu:乙式條款中被保險人包含三等血親及四等姻親、或僱用,業 11/14 11:49
→ smilefu:務所屬使用。乙式附加免追償代表只要在承保範圍內的出險 11/14 11:49
→ smilefu:都會理賠,只是若非以上被保險人範圍,承保時也未列名,則 11/14 11:49
→ smilefu:保險公司在賠付後不會再向駕駛求償,若沒有免追償則會向出 11/14 11:49
→ smilefu:險的駕駛求償。 11/14 11:49
推 pekonbon:原本乙式=3等親內可使用~免追償就是避免3等親外使用被追 11/14 22:15
→ pekonbon:講白話點~加了免追償~除非你是故意、犯罪行為~不然都會賠 11/14 22:15
→ pekonbon:但是免追償不能限駕~所以投保時還是先想看看到底誰會用車 11/14 22:17
→ pekonbon:若都是家人~那用限駕降保費! 如果會借人~那保費不要省 11/14 22:18
→ pekonbon:不然借朋友開車禍~拒賠變自己追~追了尷尬~不追只能自己吞 11/14 22:20
→ pekonbon:如果讓保險公司修復後去跟朋友追償~有時候也會很難看~ 11/14 22:21
感謝各位大德。
這樣我明白了,我從頭到尾都被"因為非乙式保障之駕駛人,所以保險公司根本不賠。既然不賠,免追償等於沒有"誤導
乙式的話,除非是酒駕/蓄意/犯罪/受託業務,否則都是理賠的。
如果有免追償,則範圍大到任何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之使用者。
※ 編輯: necomata 來自: 61.221.102.2 (11/15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