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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nor4460 (飄)》之銘言: : 若不是在此發問請告知~~ : : 高雄人開車到北部 : 雙線道我開外車道,內車道是大卡車 : 開著開著我左邊被大卡車擦撞,人沒事 : 剛好有警察在附近 : 可能是處於交通尖峰 : 警察當下要我們都將車移到路邊 : 避免塞車 : 我想問。。。發生車禍不是都要保留現場嗎?為什麼警察要我們先將車子移開 : ,如果移了不是就不能鑑定了嗎 : : : 手機發文請見諒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7.105.29.113 : → lcw2:本來就要移動~只是移動前雙方要標繪位置 12/08 10:19 : → joy:不過最主要的是要拍照紀錄當時的狀況 12/08 11:15 : → joy:像這個CASE沒有傷者,那就用粉筆標示最後位置 12/08 11:18 : → joy:然後拍下擦撞痕跡的照片,當下天氣狀況,附近的標線與號誌 12/08 11:19 車禍兩種方式 1.無人傷時=>盡快標繪位置,拍照(更好),然後把車移到不會妨礙通行處, 不然條伯會開單 (所以才說車上最好放個粉筆,放噴漆容易高溫 bom bom ) 至於要找警察處理或不找警察處理私下解決? 都行,純民事糾紛. 2.有人傷時=>儘速報警and叫救護車,來之前不可以任意移動車輛 任何一方擅離現場(包含撞人或被撞偕同)均觸犯了肇事逃逸(起跳6個月) 因為被撞的不一定就有傷,撞人的不一定就沒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3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