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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ghg (爸爸~我很想你)》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JOuGbaA ] : 作者: hghg (爸爸~我很想你)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壽險給付時要保人與受益人關係要課贈與稅 : 時間: Fri May 2 19:40:18 2014 : 各位好, : 有一個狀況想跟各位請教, : 有一張終身壽險保單,當”被保險人”(A)過世時 : 會有死亡理賠金到”受益人”(B與C) : 但是保單的”要保人”是(B) : 而B與C又是親子關係 : 這樣被解讀為需要課贈與稅(B贈與給C)+未主動申報加罰1倍罰金 : 這樣合理嗎? : 若否,該怎麼反駁? : 謝謝各位 保單屬於要保人資產,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之義務,其所繳交保險費累積產生的保 單價值應屬於要保人所有,只能依文中大約狀況回你, 要保人 B 被保人 A 受益人 B、C 文中要保人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同時有B、C,產生要保、受益非同一人狀況, 依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二款規定,受益人領受保險全數列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應屬要保人B無償轉移C,也就是說文中受益人有B和C,B為要保人所領的扣除基本稅額 3300萬其餘計入基本所得額,但C所領之死亡理賠金視為贈與超過220萬需課贈與稅, 我想這部分會被查到可能是因為C存款帳戶有超過免稅額的金額入帳,才導致國稅局發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5.1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399112526.A.A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