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弄清自己保了什麼 首先把險種切開
1.強制險-->賠人 不賠物
200萬 死or殘
20 萬 醫療實支為主(但是有些自費項目有一定上限)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67
2.第三責任險->俗稱 加重 按照投保項目 可賠人and物
以下舉例不考慮肇責比(就以我方100%過失來說)
舉例 200/400/20 來說
人 人 物
200萬代表 對單次事故中的人 死or殘 最高有200萬賠償之責
一般是強制險賠不夠後 啟動這一塊 故俗稱加重
400萬代表 對單次事故的賠償上限為400萬
ex 兩人身故就最高賠200+200
三人身故就最高賠400/3
以此類推
20萬(財損)代表單次事故最高賠償總額
就是一般談判的重點 (人未 亡 或 殘 的話)
大概上會有
車損(修車) 強制險部份不夠用的醫藥費 工作損失 物損(隨身物品 如手機 衣服 手表等)
精神損失跟一些 拉李拉雜的
以上還要實際考慮上肇責比 不是你保20萬 保險公司就一定會幫你出到20萬
所以你要看清楚的是你財損保多少 一般人很少保到200萬
3.有關超額責任險 就不說了
※ 引述《oooeee (Go!)》之銘言:
: 不是我自己遇到的事,只是聽到身邊的人的事覺得哪裡怪怪的?
: 假設A(我方)保車子保險第三責任險之類的保額200萬,假設cover很多骨折,精神慰問,,,等。。。。。
: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很怕受害方獅子大開口?
: 為什麼理賠人員在第一次調解時跟對方講全部保險公司只有20萬額度?
: 就算不想亮底牌也不用設20萬吧?
: 明明保了高額,然後理賠人員跟對方說保低額@_@?
: 請問這樣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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