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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1orence (劣幣逐良幣)》之銘言: : 又來回文 謝謝大家的推文回覆 : 但可能因為大家都是很專精於壽險的專家 : 所以對於「懷孕是不是疾病」從學理和法律解釋 : 但其實對大部分的孕婦來講 : 應該不在意是不是疾病或需不需要告知 : (有健告書一定告知 畢竟這種要理賠時也藏不住 : 可是像華南信用卡附贈的信用卡綜合保險就完全沒有健告 刷卡成立) 不是每間旅平險都會問這個,因旅平險問的少 沒問而不需告知並不少見 : 最在意的應該是遇到狀況 如子宮收縮或出血 會不會賠的實務 : 我問過有同事為此蜜月出國買了快上萬的旅遊險 : 但問她你有問過懷孕相關會不會賠 她也不知道...orz : 這樣還要保嗎?所以需要版友的實務經驗啦~ : 另外就是 突發疾病醫療收據的部份 : 像華南刷信用卡本身就附贈「旅遊傷害醫療保險」 : 本來想免費的不曉得理賠會不會比較刁鑽 : 想自己再買一個 可是看到華南要醫療單據之"正本" 投保時有告知已投保其他間嗎? 假如有勾選且該公司核保完成,那就可副本 : 這樣多買也好像也是多花錢 : 而版上也少討論蹈海外旅遊傷害醫療之「雙實支實付」 : 所以這小眾知識要靠大家再分享經驗啦~ 一般疾病的定義是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而突發疾病的定義卻是 「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需即時在醫療機構治療始能避免損害身體健康之疾病,且在 本附加條款生效前一百八十天以內,未曾接受該疾病之治療者。 ※有些為90天 從這邊其實就可以看出,兩者指的是不同的事情了 從限制來看 一個只要投保前發生過的都不賠(一般疾病定義) 一個只要生效日前180天內沒接受該疾病之治療 ※尚需到醫療機構治療就診 & 避免損害身體健康 所以,當投保生效前的懷孕狀況是正常無異狀的 但出國時卻在當地有生產問題,且狀況是在除外事項裡的除外事故, 那反而就在保障範圍中了 ! ※懷孕理賠是直接除外不賠的,但在除外範圍內可負負得正,反而可賠 不過,通常瀕臨生產情況的孕婦,大多不會出國去玩 因此,國外大多只會遇到以下狀況 1.早產->可以去翻一下除外批住範圍,正常應該沒有 2.流產->除外範圍有 3.意外->除外範圍有 而網路上,其實對此也有過討論 & 新聞 孕婦出遊流產 不一定能理賠 http://ppt.cc/pAGn 懷孕後再投保醫療險 生產住院不理賠 http://ppt.cc/QL1k ※記得看清楚內容,新聞很有技巧的誘導,但你會發現是打擦邊球 MOBILE的討論,http://ppt.cc/-0XN ※裡面很多人云亦云的講法,但也有些不錯的觀念 其中,因早產本就是不賠範圍,建議對南山/安泰(富邦)融通理賠持保留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25.1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01337602.A.D27.html ※ 編輯: beriaura (114.27.125.152), 05/29/2014 1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