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sy:倒數第二行 個人認為要評論要檢討法規制度都OK 但不用替保險公 07/26 15:39
→ rsy:司發表這種搧風點火的輕佻言論 除非你是保險公司官方代表 07/26 15:40
→ rsy:或是你能證明他們說過這種話 至少我在報導中沒看到這種發言 07/26 15:41
感謝提醒,已修改..
推 willy1616:原PO的想法評論此節,如果不是出自報導,而是本身的想法 07/26 16:37
→ willy1616:在保險法第148-3條第2項,第171-1條第5項業以規定罰緩 07/26 16:40
推 willy1616:網路的發言如果本身不是記者,隨意指名很可能吃上官司.. 07/26 16:42
→ willy1616:有時候新聞的內容聽聽就好,不見得真有此事或真有查證 07/26 16:59
推 someoneelse:動新聞裡面都看得到保單和本名了 07/26 17:12
→ someoneelse:應該不會是無的放矢 07/26 17:13
推 someoneelse:如果五月天人壽的理賠有處理好 不太可能有這篇新聞 07/26 17:15
※ 編輯: yulian91 (42.79.75.49), 07/26/2014 18:19:34
※ 編輯: yulian91 (114.47.71.241), 07/26/2014 20:37:55
推 rsy:回應樓上 一定有這件事 所以三商在接受記者訪問時有說明後續的 07/26 22:30
→ rsy:處理方式及表達歉意 我想表達的是另一件事 原PO已經有修正了 07/26 22:32
→ rsy:所以就不再贅述 總之跟記者或申訴的保戶無關 以上 07/26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