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ca00: 我想要保書沒到保險公司手上之前應該都不算..... 11/14 10:05
→ wencloud24: 意外事故跟重大疾病並沒有相關性呀 11/14 12:15
→ beriaura: 如何證明告知時間在事情發生之前 11/14 13:43
當天早上送件給業務 業務說傍晚已寄出 要保日期是當天
健告部分2個月內未就診 要保書勾 否 因事實如此
但當晚車禍送急診 急診就醫紀錄 收據時間可證明在投保後才發生事故?
變成投保當天有就醫 若之後理賠有不實告知的疑慮 可用上述來證明?
需要徹單? 或是順其自然?
若日後理賠重疾 和本次骨頭皮肉傷無相關 卻拒賠
因投保當晚發生意外急診造成的就醫紀錄
可用何種方向來處理? 除了收據時間外
代友人問 謝謝各位高手
→ beriaura: 撤了不一定會更好,但不徹須注意時機點問題 11/14 21:08
→ bbkey: 問業務是否有報備,若有,報備時間與事發時間先後順序 11/14 21:27
→ bbkey: 誰先誰後? 11/14 21:27
→ mcintyre: 法巴要看行員什麼時候將資料KEYIN,有時不見得是當天 11/14 23:56
非常感謝來信與回文的高手們!!!
感恩!!!
說到重大疾病險,
像新聞提到 到院前 或 急診時就因 心肌梗塞 而過世的狀況下,
是否就無法理賠到重疾險?
只能靠一般壽險來處理?
謝謝
→ beriaura: 心肌梗塞要的是三條件同時符合,理論上跟急診時過世無關 11/16 00:56
謝謝您
※ 編輯: opium (61.64.181.1), 11/16/2014 09: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