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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到此種說法 儲蓄險非一般健康險 醫療險與重大疾病險 因此健告部分全部勾否即可? 若近期有就醫 與 理賠紀錄 也都勾否 因為儲蓄險保障很少 理賠不受健告影響...... 除非是6年滿期內發生理賠事項...... 以上說法是否合理? 若健告部分若不實 是否保險公司在繳費滿期後若發生理賠事項 可以宣告保單無效 且可以不退任何已繳保費? 並追討已給還本儲蓄保單的利息? 再請教 若還本保單每年配息部分 是否因為是保險 因此可不列入收入計算而扣稅? 若保單最後解約 所拿回的全部金額 是否也不會被列入收入而被扣稅? 非常謝謝各位來信與回文的高手 --
beriaura: 那些講法都不合理 08/19 22:38
beriaura: 不賠是因為保險標的已發生所以無效,健康險甚至有保127 08/19 22:39
beriaura: 解約不退費是因為保64的關係連帶起動保25 08/19 22:40
beriaura: 而儲蓄險的本身架構是壽險,自然也有壽險相關的法規規範 08/19 22:40
beriaura: 所得稅法中有提到,保險給付不納入計算 08/19 22:41
beriaura: 但實務上國稅局有實質課稅原則可用 08/19 22:41
beriaura: 因此要去看投保的目的才可知道答案 08/19 22:41
beriaura: 至於解約金本身就不太算是保險給付範圍,因為是解約得來 08/19 22:42
beriaura: 國稅局目前是認為需列為所得計算 08/19 22:42
vbn22: 列為所得計算也不用怕 免稅的額度很高 一般人不會被扣到 08/19 22:51
謝謝您們! ※ 編輯: opium (219.85.5.164), 08/19/2016 23:02:53
beriaura: 解約金的部份現在似乎有免稅額度了嗎? 08/19 23:16
beriaura: 身故/生存金部份有最低稅負制可用,確實一般不容易碰到 08/19 23:17
beriaura: 會碰到的人大多也會先花錢找過專業人員才這樣處理 08/19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