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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買了一個位於台北市的中古華廈,屋齡在15年上下。 房屋外有一個半圓形的陽台類似下面這張圖 : http://pic.pimg.tw/roychiang/4add77dde025b.jpg
只要一下雨,常常雨水就會濺進來弄的陽台地面永遠都是髒的, 有點想比照上面那個連結的方式,加窗把陽台封起來。 小弟有找到一條法令如下: 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落地門窗 ,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但建造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九十五年一月 一日以後者,其建築物之陽台上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視為樓地板之增 加行為,未經檢討建蔽率、 容積率及相關法規並領得建造執照者,一律查報 拆除。 意思是說,只要我的房屋建照核發日期為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前者,我只要不要動到外牆 ,單純把陽台加窗封起來,即免予查報? 想先來問清楚一點,免得真的做下去之後被當違建拆掉那就得不償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32.198
chewie:北市舊建照陽台加窗是這樣沒錯... 03/04 10:09
jackliu:意思就是只看建照日期,不管施工日期? 03/04 10:20
jackliu:只要我房子的建照是95年1月之前核發,新施工加窗也可以? 03/04 10:21
kaworutb:你看不懂?文字嗎 要原有..新增一樣及報及拆 03/04 10:52
kaworutb:再你找來的第二行前面 03/04 10:54
kaworutb:其實陽台本來就要預留水管 常常洗了.. 03/04 10:55
jackliu:要是我沒理解錯的話,法規上的「原有」,指的是原有外牆吧 03/04 11:01
caution:即報即拆 , 陽台加窗即屬違建 . 03/04 13:49
caution:那是查報隊現行的原則. 03/04 13:49
在這邊發問結果跟我在網路上查詢的結果不甚一致,因此剛剛 直接打電話去台北市政府問了查報隊,順便把答案po上來 舊房子(95年1月前核發建照),基本上在不動到外牆(包括原本陽台通往室內的牆) 、以及不超出原本陽台範圍的前提之下,陽台加窗是不予查報的。 就陽台加窗這件事,判斷標準只管房子的年份,不管是什麼時候施工的 不過查報隊另外有提醒,如果是有管委會的社區,尚須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因此實際上能不能裝,還要詢問社區管委會是否有相關規定而定。 ※ 編輯: jackliu 來自: 114.42.32.198 (03/04 14:09)
TSWEI:只是為了不想掃陽台就用窗封起來? 之後會悶熱很多喔..>,.< 03/04 16:48
caution:基本上這點是有爭議的 , 因為我有業主加窗被拆過 03/04 17:16
caution:那棟房子位於重慶南路一段 2-30年的老房子了 03/04 17:17
caution:也許這兩年他們有新的解釋令 , 那原po可以試試看 03/04 17:21
jan1981:其實就算是建管處只管制~鄰居一樣可以找小毛病~ 03/0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