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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想講責任的話 , 應該是空調商與業主有責任 , 裝修商沒警覺性 (口語點就是沒Sense) . ※ 引述《ModelChen (好想念草莓無尾熊)》之銘言: : 請問網路上各位大大: : 小弟家最近在裝潢, : 木工水電和系統櫃交給裝潢公司, : 冷氣則交給長輩介紹的電氣行。 ^^^^^^^^^^^^^^^^^^^^^^^^^^ 所以空調是自行發包對吧 ? 三方關係如下 . 屋主 / \ / \ 委託 委託 / \ 裝修商 空調商 : 裝潢已經幾近完工了,冷氣只在最初時留下管線, : 原本準備要安裝上去之前, : 裝潢設計師發現冷氣管線口附近漏水嚴重…… : (由於近日豪雨連綿) : 靠近管口的天花板板材都變色了, : 才發現當初當初冷氣拉管線後, : 通往戶外那個洞並沒有作防水。 ^^^^^^^^^^^^^^^^^^^^^^^^^^^ 管線預留時通常戶外會多留一些長度 , 此時就可以先打發泡劑避免滲水 . : 附近的天花板,都必須增加預算,重新換過了…… : 詢問設計師與冷氣師傅,這是哪方的責任。 : 冷氣師傅說設計師沒有通知他來封, : 設計師說已經告知道冷氣位置了, : 管線拉好線後,就必須作防水。 : 我聽起來,應該是冷氣師傅的錯, : 但他堅持因為設計師沒有通知他來封才會如此, 這部份就是空調商在牽脫 , 因為他並非是設計師的副委託 , 彼此之間無僱佣關係 . 設計師"無義務"提醒他來收尾 . 而是他自身最清楚工程缺漏之處 , 需不斷像發案者(屋主)詢問工程進度 . 設計師應該是可以預見該處的情況 , 外牆洗洞又無灌發泡劑或無相關防水措施 , 那下雨時 , 即使該處非其工程範圍 , 也應該要有警覺性去提醒業主 , 請業主提醒空調來收尾 . 屋主的責任就是將同工程分別發包處理時 , 自然就有"義務"去協商兩者應互相配合之處 , 當兩者銜接處發生問題時 , 自然必須去承受損失 . =================== 問題譬喻分隔線 ==================== 這就像設計師底下有一個磚牆及水電工程 磚牆砌好後粉光前 , 可以先請水電打鑿配管 . 但設計師未告知泥作需先等水電配管 , 亦未告知水電進場施作時間 . 結果泥作粉光好了 , 管線還沒配 . 重新切開粉光好的牆面後 , 會有修補的費用產生 . 那修補費用要算誰的 ? 算泥作的嗎? 不是呀 , 因為設計師沒告訴他這邊要等配管 . 雖然泥作可以主動詢問設計師要不要等 . 算水電的嗎? 也不是呀 , 因為設計師沒通知他進場時間 , 雖然水電也可以主動詢問泥作進度 . 所以 , 設計師 泥作 水電 誰的問題比較大 ?? (以實務來講 , 當然就是設計師要去跟泥作搏感情請他幫忙收掉 XD) : 管路線加工錢,不夠賠板材的費用, : 拒絕賠償,也拒絕繼續施工。管路線就當他送的了…… : 當初因為是長輩介紹的電器行,所以也沒有和他訂立任何契約, : 也還沒付任何費用,所以沒有任何單據。 當你們口頭完成約定時 , 委任契約即已成立 . 畢竟空調商已施工某一部份 , 這便是"契約存在"的有利證據 . 所以要循法律途徑求償一定可行 , 但求償比例就很難說了 . 原因請見上方的例子 , 法務操作細節請洽法律相關人士 . : 他沒繼續施工,是種規避責任的方法嗎? 他當然是想規避責任 , 繼續作要賠板材及施工費用 , 不作頂多賠線料錢 , 已經確定是賠錢案 , 差別在賠多賠少 . 以他的立場當然是別作算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29.16
ModelChen:謝謝Caution大和各位的回應。 07/28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