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k0301:你簽了就不會不合法,至於合不合理也是簽之前自己定義的j 01/16 22:38
→ hik0301:但是這是有稍微高了一點 01/16 22:39
→ JanChang:簽是還未簽,我打算和建設公司殺這筆管理費,但是又擔心 01/16 22:42
→ JanChang:是否有我所謂的不成文慣例存在,譬如絕大多數建設公司都 01/16 22:43
→ JanChang:採用這種計算方式或都以10%下去收。請問一樓有經驗類似情 01/16 22:44
→ JanChang:況的客變大概這種額外監工費都怎麼算?謝謝! 01/16 22:45
推 ebssik:10%是慣例,彌補 加減帳的計算 現場工序的管理 01/16 22:47
→ JanChang:若然,我認為應該是淨差-追加金額減追檢金額後之結果- 01/16 22:54
→ JanChang:乘上10%為管理費較為合理。畢竟幾乎所有的物件我都是以「 01/16 22:55
→ JanChang:以物易物」的換取方式變更,而非完全無中生有另行增設。 01/16 22:56
推 edwsqa: 不管加減都是收5%管理費,如果是一換一,可以談用互抵的方式 01/16 23:05
→ JanChang:加減都收5%和僅加的部分收10%有差。以我上面的例子,e大 01/16 23:08
→ edwsqa:工程管理費收取方式,在房屋買賣合約裡應該早有註明了. 01/16 23:08
→ JanChang:的方法我只需付1.4萬而非2萬。互抵已抵在物品價格上(20- 01/16 23:10
→ JanChang:8)萬,管理費用這種方式不太清楚怎麼計算? 01/16 23:11
→ JanChang:之前就有把契約書翻出來看了,在建築設計變更之處理一條 01/16 23:12
→ edwsqa:你可以跟建商談看看,基本上建商都是加多少減多少分開算的. 01/16 23:13
→ JanChang:下完全沒有提及工程管理費。 01/1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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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thmog (111.81.114.237), 時間: 01/16/2012 23:13:54
推 chewie:客變不是光建材增減與變更設計/隔間的事情 還要委由建築師 01/17 09:06
→ chewie:辦理一次變更設計.消防那邊也要再送一次變更...算是這方面 01/17 09:06
→ chewie:的作業費用吧 01/17 09:07
→ caution:差不多都是如此... 01/1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