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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8
室內裝修規範 上路 延遲可求償 …詳全文
〔記者楊久瑩、徐義平/台北報導〕
室內裝潢動輒數十萬、上百萬,遇到不肖業者,消費者常成了冤大頭。行政院消保處近日審議通過建築物室內裝修範本草案,消費者將可依此
與業者簽約,一旦工程延宕,除可要求按日支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的延遲金,業者如是空
殼公司或有瑕疵拒不改善,還可要求終止契約;預計六月公告上路。
需按日支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
消保處統計,光是去年消費者「室內設計及裝修」申訴案件就高達二二六件,室內裝修的
設計與施工,由於涉及專業知識與技能,消費者往往只能吃悶虧。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國內第一份建築物室內裝修範本,包括工程承攬及設計委託
等已草擬完成,為避免業者是空殼公司,明定業者不得將工程全部轉包,如有違反得終止
契約。 此外,為避免業者施工後漫天喊價,範本也明定工程範圍、內容及價款須經消費
者同意後增減;如未於期限內完工,業者應按日給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計算的延遲違約金
,並得由消費者原應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業者不得將工程全部轉包
消費者也要留意,範本中已明定業者必須完成一定階段工作並經消費者確認後,才可請求
給付相當比例的費用;以避免業者要求一次繳清費用卻延宕服務。
陳星宏補充,為避免業者未按施工期限完工或有瑕疵拒不改善,消費者得要求限期完工或
限期修繕,如無法達成則可委託第三人,所生費用由尚未撥付的款項支應,並得終止契約
關係。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科長楊哲維說明,範本上路後,優先適用建築物六層樓及以上的
屋子,因該類建築的裝修必須提出申請,營建署將要求業者參照範本內容與消費者簽約,
並主動發文給各建築師事務所及室內裝修業者。
裝潢五步驟 付款四階段
信義房屋居家服務中心專案經理曾雪梨表示,居家裝潢可分五步驟,分別是找尋設計公司
、溝通想法與要求、締約、工程施作及驗收等。其中締約部分最為重要,必須要求業者出
具詳細的估價單,並附上建材圖樣、施工圖等,民眾最好跟著業者親自查驗實際建材的品
項。
至於付款原則,好房誌建議可分四階段分期付款,簽約時付出總工程款三成,木作時再支
付三成,施做油漆時也接近工程尾聲,再支付三成,驗收後再將最後一成尾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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