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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轉錄的舊文,那就不引用原文了,抱歉。 大體而言我頗肯定此篇文章,因為它也是讓我知道了不少替身名的由來啊^^ 不過我想此文的缺憾在於,只看到表面事物。像替身名、能力這些東西,算 是種附加的趣味性價值吧,但這不是整部漫畫的重心所在,那並不是漫畫的一 切。我個人認為,荒木老師畫這一部作品,是把它當作一件藝術來創作的,像 繪畫、或文學作品,而人名、替身能力這些東西,當他在決定採用的時候,難 道不會想到,讀者會"發現"它們的由來嗎?我想這是不可能的,其實他也是有 意藉此來增加讀者此部漫畫的娛樂性吧,當眼尖的讀者,或各個領域的熟悉者 看到時,會說"哈,這名字就是某某歌曲的曲名耶",或"這個場面就是某電影裡 的畫面耶"...如此,那不是增添了許多樂趣嗎?但無論如何,這些東西只是一 種"工具",而整個作品真正的價值所在,是它所隱含的思想,它想表達的一種 世界觀,就如某版友的推文說的,"它有它深刻的哲理"。我想,不管我們是看 漫畫也好,看小說、看電影,都應該從這一點入手比較好。不要說漫畫就比較 "低層次",不會有什麼深度,事實上比那些號稱文學的二三流小說高檔的漫畫 可說是多得不可勝數吧。 至於有某版友提到,說"看過心靈角落跟記憶拼圖再來...",我想說,這兩部 片我都有看過,但我也可以說,蛙雨的典故出自於聖經,而短期記憶那是一種 正式的心理學上的病徵,那麼荒木老師到底是抄哪裡的呢,電影?還是典籍? 而,電影又是抄哪的呢?其實不管是"抄"誰還是"抄"哪,就像我前面提的,那 應該也不是那麼重要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99.99.86
JUNU:荒木好像有在作者的話裡說過自己超愛看電影 08/16 01:34
channelV:荒木很愛看電影啊, 取材這樣也不算抄襲吧@@... 08/16 01:39
channelV:嚴格來說分鏡也不算抄襲... 08/16 01:39
NicoNeco:jojo的黃金精神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偉大吧 08/16 02:23
HAYADO:延續的黃金精神 被批成公式劇情=.= 08/16 02:24
HAYADO:他另一篇談獵人的才是把JOJO說得一文不值...0.o 08/16 02:24
Aqoo:只能說個人喜好不同囉...我喜歡獵人也喜歡JOJO 08/16 09:05
HAYADO:咪兔..兩個我都喜歡 但屬性根本不一樣阿... 08/16 15:00
luckyland20:我在想 假如荒木來畫獵人的話 一天應該就可以畫一集了 08/18 16:42
nissan0717:什麼!?只有露伴老師準時交稿!? 冏 08/18 17:38
layin: 什麼!?只有露伴老師準時交稿!? 囧 08/19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