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fish (變態去死啦)
看板JapanStudy
標題[心得] 又是垃圾糾察隊
時間Fri Mar 19 11:22:00 2010
兩年前po過一篇垃圾糾察隊的文章
內容是說會有鄰居到垃圾放置場檢查你有沒有亂丟垃圾
例如週一收的垃圾是不可燃垃圾,而你卻丟了可燃的,
就會被糾察隊撿出來,上面貼紙條說你丟錯了,要在星期○才能丟這類垃圾...
被糾察隊撿出來的垃圾,之前是堆放在公寓的駐輪場,
因為駐輪場沒有防止烏鴉亂咬的網子,想當然爾垃圾袋被烏鴉咬破,
垃圾就這樣散得滿地都是,滋生蚊蟲...LOL
苦了一樓的住戶,而二樓則是眼不見為淨,根本不痛不癢Orz
今天出門發現,垃圾糾察隊進化了耶,
直接把丟錯的垃圾放置到事主家門口,上面貼的紙條還寫了事主的名字LOL
當事人回來看了應該會很傻眼吧...
前一陣子不在家,不確定事主是不是丟錯垃圾、而堆在放置場堆了好幾天!?
不過,光從被撿出來的垃圾看來,似乎並不是丟錯垃圾...
紙條上被糾察隊寫著:「ごみの管理を」
我想可能是因為...市役所規定雑紙要丟在紙袋裡,或攤平整理好用繩子綁起來,
而這位當事人只是把雑紙丟在一般的塑膠袋內吧...
垃圾分類、垃圾的丟法,真的是一門學問...(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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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36.206.53
→ chunptt :請問那塑膠袋是被烏鴉弄破了還是被糾察隊弄破找是誰 03/19 11:29
→ chunptt :丟的啊? :3 有可怕到 03/19 11:29
→ moonfish :我猜是糾察隊弄的...才會知道當事人的全名LOL 03/19 11:35
→ yeh10jp :太誇張了吧~這久了一定會有糾紛 03/19 13:20
推 xxshoxx :亂翻他人垃圾不算侵犯隱私權嗎? 03/19 13:43
推 Silience :你都丟了。哪來的侵犯隱私?? 這個在日本太多了。 03/19 17:16
推 tatsumi :無聊的人真多 大概是家庭主婦吧 03/20 04:47
→ gtman :不過直觀的看,這些無聊人是有正義感的... 03/20 11:10
→ gtman :畢竟錯的人還是分錯垃圾的人本身..... 03/20 11:10
※ 編輯: moonfish 來自: 219.36.206.53 (03/20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