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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最近在看日本研究單位的求職公告, 其中關於外國人申請者的說明有提到: 就算通過最終審查,但若在採用預定日之前無法取得「研究」、「永住者」、 「定住者」、「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其中的在留資格, 即不予採用。 除了「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等特別的身分,不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就只剩下「研究」這種可能性,也就是說: 如果不是目前在日本從事研究相關工作的人,就無法申請了。 是這樣嗎?不然還有其他取得「研究」的在留資格之可能性嗎? (原本還以為取得工作機會後,雇主應該會協助取得在留資格....)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72.166 ※ 編輯: NotUniqueSol 來自: 118.166.72.166 (03/12 22:10)
Justworking :所謂的"研究"應該是短期研究吧?不然一般公司上班者是 03/12 23:35
Justworking :"就勞"簽才對! 03/12 23:35
markkuo :我拿的是5年研究簽證,研究不一定是短期的, 03/13 10:40
markkuo :不過在研究單位上班的話,應該是拿研究簽證沒有錯 03/13 10:40
Kamidake :對方要給你相關文件去申請你將來的「研究」簽證, 03/13 11:08
Kamidake :只是萬一入管不發簽證給你,他們無法用你 03/13 11:08